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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奶奶:我是朝鲜女孩

11日下午,日军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老奶奶以证人身份出席在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针对日本政府损害赔偿诉讼的最后一次辩论,。图中李容洙奶奶正走出法庭回答记者提问。(图片来源:韩联社)

“我不是慰安妇,而是朝鲜女孩。那个孩子如今已成为大韩民国的老人,来到了(法庭)。因为说是以国家对国家方式解决而等待,因为相信法律而期待,可为什么4年的时间过去了却什么都没有为我们做?”

这是李容洙奶奶在法庭上的话。2016年慰安妇受害者们向韩国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做出赔偿,经过漫长的4年才进行最终审判。案件的原告是李容洙奶奶和吉元玉奶奶等受害者及遗属20人。11日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15庭(审判长闵成哲)审理的审判中,李容洙奶奶平静地叙述了自己的受害事实和解放后的经历。这位14岁时被驻扎在台湾的日军强征的老奶奶说:“求那些当兵的救命,但他们(威胁)扬言要杀朝鲜人。记得有人承认做错了,还叫我‘妈妈’。”当时的情况是“没有灯,漆黑一片,不知道(那个地方)是哪里”。解放后,她回到故乡大邱,不敢说出自己经历的事情,后来决定找一家媒体,像讲朋友的经历一样披露当时的事情,“那时,把(事情)说给了尹美香(现共同民主党议员)”。李容洙奶奶拿出亲手写下的纸条,留下了最后的证词:“以迫切的心情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日本在我们这些受害者尚在的时候不道歉和赔偿,就会成为永久的战犯国家。”

四年期间代理该案的李相熙(音)律师强调说:“平时,李奶奶总说本人不是慰安妇而是‘李容洙’,这是一种挣扎,李奶奶希望在这个社会承认她是一个人。这次审判是救济受害者权利的最后手段。”此案将于明年1月13日宣判。

张艺智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69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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