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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1日之前韩宪法法院能决定弹劾吗?

需要有6名以上的法官赞成弹劾

宪法法院院长朴汉徹任期即将结束
明年3月13日法官李贞美也将卸任
“需要在宪法法院院长任期之内作出决定”

图为在朴槿惠总统弹劾追诉表决书转交宪法裁判所的12月9日晚,首尔钟路区宪法裁判所灯火通明。

韩国朴槿惠总统弹劾审判的主要变数是宪法法院院长朴汉徹和法官李贞美的任期届满。法官9人中有2人的任期将分别于2017年1月和3月结束,成为与弹劾追诉案内容无关的“场外因素”。

由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在2011年2月1日任命的法官朴汉徹宪法法院院长的任期至2017年1月31日结束。朴宪法法院院长的后任出现空缺的可能性很大。宪法法院院长应该由总统任命,然而朴总统因国会弹劾追诉案通过已被停职。代理执行总统职务的国务总理黄教安是否有任命宪法法院院长的权利也引起争议,但根据《宪法法院法》第12条规定,需要征得国会同意,黄总理不可强行进行任命 。

法官李贞美是2011年3月14日由大法院院长提名任命。她也将在明年3月13日结束任期。与朴宪法法院院长不同的是,李法官是大法院院长提名的人选,所以继任的可能性很大。

因为都有共识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总统停职而导致的国政空白,所以有人指出称,在宪法法院院长朴汉徹2017年1月31日任期结束之前,宪法法院需要对弹劾审判做出结论。建国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韩尚熙教授表示,“因为是国民高度关注和总统被停职的状况,所以宪法法院具有尽快稳定政治和社会的义务”,“宪法法院院长应在任期结束之前负责对朴总统弹劾作出决定”。大韩律师协会也在当天发表声明敦促称“应在宪法法院院长2017年1月底任期结束之前尽快审判弹劾案”。

但是就连案件相对比较简单,本人承认事实关系的卢武铉前总统的弹劾审判到作出驳回决定也花了63天时间。很多人预测在宪法法院院长任期到期之前这53天之内,宪法法院很难作出结论。

宪法法院如果在2017年1月31日之前未对朴总统弹劾审判作出结论,则需在宪法法院院长职务空缺的状态下接着进行评议。按照“代行宪法法院院长权限之相关规则”第3条规定,宪法法院院长职位空缺时应从法官会议中选出法官使其代行职务。宪法法院一直以来是在法官会议上选任任命日期最近的高级法官代行职务。2006年宪法法院院长全孝淑的后任在国会同意举步维艰时,也是法官一致同意选拔首席法官周善会代理职务。但是也有指出称,因为李贞美法官的任期也是在朴宪法法院院长卸任两个月之后到期,所以为稳定进行审判,下面应该由首席法官金二洙担任代理职务。宪法法院院长是负责掌管全体法官参与的裁判部的法官。弹劾由法官9人中6人以上投赞成票才能通过。

金敏京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774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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