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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违反选举法案二审获判无罪……参加大选前景明朗

3月26日,首尔高等法院就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进行二审宣判,推翻一审判决,判定李在明无罪。图为李在明发表立场。 (图片来源:联合摄影记者团)

韩国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因在上一届大选期间被指散布虚假信息(违反《公职选举法》)而遭起诉,一审法庭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然而在二审中,法庭推翻了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若一审判决维持不变,李在明将面临未来10年被剥夺选举权的风险,而此次二审改判无罪,使他成功摆脱了这一危机,并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下届大选最有力候选人的地位。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6-2庭(审判长崔恩桢)26日表示,仅凭借检方提交的证据,无法认定李在明的相关发言属于虚假信息。因此,法庭对其所有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指控均作出无罪判决。

李在明被指控的内容包括:第一关于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长金文基——2021年12月,作为民主党大选候选人的李在明接受采访时,被问及“是否认识在接受大庄洞开发弊案调查期间去世的金文基”。尽管实际上认识,李在明当时回答“不认识”。第二关于京畿道城南市柏岘洞土地用途变更——2021年10月,李在明在国会国政监查会议上称,“国土交通部威胁说,如果不变更用途,就会以失职追究责任,因此才不得不变更”。检方认为其发言属于散布虚假事实,于2022年9月对其提起诉讼。

二审法庭认为,李在明关于“受到威胁才不得不变更柏岘洞土地用途”的发言并非虚假信息,而是“带有夸张成分的表达”,因此判定其无罪。法庭表示,可以认定城南市在土地用途变更方面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压力。根据大法院的判例,若公布事实的核心内容的与客观事实相符,即便部分表述略有夸张,也不能被认定为虚假信息。从整体来看,这属于意见表达,因此无法以散布虚假信息罪追究其刑责。

此外,关于2015年李在明在国外出差期间,戴着高尔夫帽与金文基一起拍摄的照片,一审法庭认为,李在明称“照片系伪造”的发言构成虚假信息。但二审法庭认为,该照片原始版本是一张10人合影,不能作为“高尔夫行为”的直接证据。该照片是从原片中截取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认为其被人修改过。基于此,二审法庭推翻了一审的有罪判决,认定其无罪。与此同时,法庭还认为,李在明关于“不认识金文基”的发言,涉及的是个人“认知”问题,而非“行为”范畴,因此不构成《违反选举法》。

审判结束后,李在明表示“事必归正”,并说,“希望检方也能反思自己的行为,不要再浪费国家资源”。目前检方正在考虑向大法院提出抗诉。

金智恩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189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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