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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慰安妇问题“最终解决”必须明确“法律责任”

光州和全南地区前一晚下了很多雪, 图为17日上午为缅怀日军慰安妇牺牲者而竖立在光州西区光州市政府前的"和平的少女像"上积满了雪。(图片来源:NEWSIS)

韩日两国政府于12月28日公布了关于日本军慰安妇问题的协议案,宣布该问题“将得到最终且不可逆的解决”。然而当天两国外交部长在首尔进行会见后公布的协议案却仍与问题真正的解决存在距离。该协议案并没有明确日本在慰安妇制度这一“国家犯罪”上的法律责任。

两国政府的协议如下:日本政府强烈感受到对慰安妇问题所负有的责任,安倍晋三首相发自内心进行深刻的谢罪与反省;日本政府将拨出预算,开展以慰安妇受害者为对象的项目;两国政府今后将不再在国际社会上就此问题进行互相批判。此外,韩国政府决定将努力实现首尔日本大使馆门前慰安妇少女像的移迁工作。协议内容与之前安倍政府否认慰安妇问题等的态度相比有相当大的转变,这也是安倍政府首次在谈论慰安妇问题时提到“责任”一词,并向受害者们表示“谢罪与反省”。可以说,这意味着一直坚持历史修正主义的安倍政府迈出了新的一步。

然而,本次协议仍未摆脱由日本前任政府提出却未被韩方接受的方案的限制。1993年,时任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的河野洋平发表了承认慰安妇征集强制性的“河野谈话”。之后,日本在1995年成立了“亚洲妇女基金会”。1997年,该基金会向韩国慰安妇受害者支付了首笔200万日元的资助金,并传达了桥本龙太郎首相的谢罪书。这一解决方案因日本政府未承认其应付的法律责任而未能解决问题。日方所支付的钱也并非“赔偿金”,而带有“资助金”性质。之后,日本政府于2012年向当时的李明博政府提出了“致歉案”,但仍不够充分。该提案内容如下:日本首相向韩国总统谢罪;日本驻韩大使访问慰安妇受害人并谢罪;日本政府拨出预算进行补偿。与之前的提案相比,该协议仅在补偿金额上有所提高,但并无太大差别。安倍政府虽称其继承了“河野谈话”,但却遗漏掉了河野谈话中所提到的“强制性”一词。

在本次协议中,两国政府宣布“最终且不可逆的解决”也引人注目。两国政府无权将不承认法律责任的方案定性为“最终”。我们应将目光放在本次协议是否能被慰安妇受害者、韩国国民及国际社会等所接受上,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在这里也不得不对韩国政府的草率进行批判。针对日本提出的不充分的解决方案,韩国政府反而被夺走了主动权,这也违背了韩国历届政府一直以来所强调的法律责任这一立场。韩国政府设立支援慰安妇受害人的财团,并由日本提供资金,这一方式也不合事理。在慰安妇少女像的问题上,韩国政府的说法也较为不妥。在进行本次协议前,韩国政府甚至没有听取慰安妇问题最直接的当事人——慰安妇受害者们的意见。若是因为考虑到一直表示“将在今年年内解决好慰安妇问题”的朴槿惠总统的处境,或一直强调韩美日合作的美国(而作出这样的选择),问题将会更加严重。韩国政府不能将违背原则的内容称为“外交上的解决方法”,并强行要求国民接受。

日本若真的希望慰安妇问题能够得到最终解决,要做的事也并不难。无需展开复杂的逻辑,只需要爽快地承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即可。这也是在要求日本应客观接受历史事实。日本政府虽在1965年韩日协定中表示“关于殖民地的所有法律责任都得到了解决”,但当时并未对慰安妇问题进行讨论。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慰安妇问题才成为了国际性问题。联合国等也曾多次明确表示“日本军队慰安所是违反国际法的战时性奴隶制度”。矗立在世界各地的慰安妇少女像也表明了全世界的共识,即这是“目前尚未解决的战争犯罪”。只要日本承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其他争议也就能够顺利解决。慰安妇受害者最渴望的并不是赔偿或者资助,而是日本承认其法律责任。如果误解这一点,慰安妇问题将永远得不到妥善解决。

慰安妇问题并不能因本次协议而得以“最终解决”,而是应该将现在作为出发点。一直否认过去的安倍政府现在不过是刚刚跟上了之前历届日本政府的步伐。两国政府应该都加深刻地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无论韩日外交关系有多重要,都不能含糊地将问题一概而过。两国不应该提出慰安妇问题的最终解决,而应该开始新的协商,寻找真正的解决办法。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723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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