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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与朝设新合资企业

执行安理会新决议的措施

对美日单方制裁表示强烈反抗

在中朝接壤的中国辽宁省丹东市的大街上,可以看到中国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该照片拍摄于今年7月6日。(图片来源: 法新社 韩联社)

中国政府为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新决议,采取了国内措施:发布了禁止本国企业或国民与朝鲜人在华设立新的合资企业及扩大投资的公告。

8月25日晚,中国商务部通过官网发布公告称:即日起,禁止朝鲜实体或个人来华新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禁止已设立企业增资扩大规模。这是为执行8月5日安理会通过的新决议(第2371号)而采取的措施。

中国商务部公告援引决议第12条“不论它们是为了朝鲜政府还是代表朝鲜政府行事,但这种合资企业或合作实体事先已由委员会根据个案情况批准的不在此列”的条件,禁止与朝鲜实体或个人开设新的合资企业或合作实体,或通过追加投资扩大现有的合资企业。联合国官网上,此内容在中文版第12条,但是英文版是把前面的第8条分成了两个部分,同时将相关条款标注为第13条。

除了安理会决议之外,中国对安理会的对朝制裁明确表明了反对立场。特别是,中国企业在最近美国和日本政府采取的单方制裁措施中受到牵连后,中国立即强烈反对称这是“长臂管辖”。中国外交部8月25日警告日本政府称,“中方要求日方立即停止有关错误做法,如果日方一意孤行,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8月23日,中国外交部也曾对美国表示“美方有关做法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中美在有关问题上的互信与合作”。

金畏铉 驻北京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china/808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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