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检察制度始于1895年制定的《裁判所构成法》,是甲午改革推动司法现代化的产物之一。该法律确立了审判与行政的分离,并将审判权统一于法院之下。检察官作为法院职员,行使侦查与起诉权。
此后,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检察与警察的强制侦查权被大幅扩张,1941年确立了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单一侦查体系。关于韩国检察制度的早期历史,记者郑恩珠曾于2019年10月在《周六版封面故事》中做过详尽报道。
《检察厅法》第4条(检察官职务)将检察官的侦查对象限定为“腐败犯罪、经济犯罪等总统令指定的重要犯罪”。这是文在寅政府推动检警侦查权调整的一部分,对检察侦查权加以限制。而在此前,检察官几乎对所有犯罪都持有侦查与起诉权,自1949年《检察厅法》制定以来一直如此,权力之大前所未有。
但法律与现实之间存在落差。在李承晚总统执政时期,警察的权力大于检察;朴正熙时期,军方与中央情报部居于检察之上;全斗焕时期,保安司、安全企划部、警察权力更盛。那时的检察机关不过是“独裁政权的侍女”罢了。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朴正熙与全斗焕,把法务部长和检察总长当作私人法律顾问看待。
检察真正跻身“核心统治机构”,始于卢泰愚政府时期。随着军人出身势力的退场,权力空白被大邱、庆北出身的检察官所填补。检察主导了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名的政治局面,并掀起扫黑风暴。总统秘书室长(郑海昌)、国家安全企划部部长(徐东权)等要职,均由检察出身人士担任。“检察共和国”之称由此而来。
自此,身处权力核心的检察机关开始与政治权力展开博弈。政权初期,它冲在清算前任的最前线;政权末期,则转而对现任政权发起反击。这一幕在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李明博、朴槿惠、文在寅等历届政府中反复上演。政权力量日益衰弱,检察权力则日渐坐大。
文在寅总统任命的检察总长尹锡悦,在与政权的对抗中,于2021年辞职,宣布参选总统,并于2022年3月9日成功当选。检察机关终于吞下整个政权。
如果检察体系中存在具备历史意识与前瞻眼光的人物,那么在尹锡悦决定参选时,他们理应设法阻止。即便是以死相谏,也应当有人挺身而出。但无一人如此。那些自诩头脑清晰的检察官们,为什么没有意识到,一旦尹锡悦当上总统,检察机关的毁灭就将开始?是他们真的不够聪明,还是因为懦弱?令人难以理解。
■ 不懂政治的检察官,注定失败的原因
检察官是裁决过去的人,政治家则是规划未来的人。一个毫无政治经验的检察出身者无法胜任政治职务,这本就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那些执着于重新夺回政权的所谓保守势力,却将检察官出身的尹锡悦推上了总统之位。事实上,从尹锡悦当选之前,各种征兆就已清楚地预示了他上台后可能发生的种种局面。
尽管这是一个无谓的假设,但如果尹锡悦总统能够承认自己不懂政治,并在执政过程中倚重国民力量党的政治人物,局势或许会完全不同。笔者认为他本可以取得成功。国民力量党拥有改革性保守的基因和丰富的执政经验,同时具备应对国政挑战的人才与能力。
然而,尹锡悦总统却并不信任国民力量党。他没有重用该党的政治人物,而是大量启用检察系统出身的人担任总统办公室和政府核心部门的要职。他甚至将自己在检察时期的下属任命为法务部长官,又派往国民力量党出任紧急对策委员长,试图以“检察模式”来操盘行政与政党事务。这样的失败几乎是注定的。
2024年5月,参与连带司法监察中心发布了《尹锡悦政府两年检察报告》。该中心副所长、韩东大学研究教授柳承益在对检察侦查与人事运作的综合评估中指出:
“这位政治新人的国政运营充满认知失调。对政治和宪政运作机制毫无理解的总统,选择回避或无视现实中的国政课题,始终以检察官(更准确地说,是以司法警察身份的检察调查官)姿态行事。他将反对自己的政治势力视作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加以排斥,甚至对执政党的政治人士也进行司法打压,使其被迫沉默或遭到排挤。政治失位之后,政治小白的‘调查统治’反而横行无阻。”
确实如此。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正是尹锡悦在一味坚持“调查统治”之下,最终触及政治极限、自我毁灭的瞬间。而作为这一统治模式核心的检察机关,自然也难逃覆灭命运。检察随尹锡悦一同沉沦,本就是再自然不过的结局。
■ 63%韩国国民表示“不信任检察机关”
韩国民众对检察机关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了然于心。韩国盖洛普分别于今年1月、3月、4月三次进行民调,调查公众对各大机构的信任度。在宪法法院、警察、法院、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及检察机关等六个机构中,检察机关的信任度排名垫底。在4月11日发布的调查结果中,仅有25%的受访者表示“信任检察”,而高达63%表示“不信任”。一个如此遭到众多国民质疑的机构,其存在的正当性已经站不住脚。
共同民主党13位议员联名提出法案,主张废除检察厅,另设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厅(简称“重调厅”)及国家调查委员会。提案议员包括金容民、闵炯培、张耿态、文贞福、金东我、夫胜灿、金承远、韩珉洙、赵启垣、金文洙、康準鉉、金贤贞与李在康。
废除《检察厅法》的法案由金容民牵头,内容包括废除自1949年设立以来一直作为检察制度中枢的检察厅。《公诉厅设立法》同样由金容民主导,内容为在法务部长官之下设立公诉厅,负责起诉、公诉维持及拘捕令申请等相关事务。一旦该机构设立,现有检察系统的大部分职能将转移至公诉厅。
《重调厅设立法》由闵炯培主导,内容为在行政安全部长官之下设立“重大犯罪调查厅”,专门处理重大犯罪案件。若该机构设立,现行负责直接侦查工作的检察官与调查官将整体移至重调厅。
《国家调查委员会设立法》由张耿态牵头提出。内容为,为解决各调查机关间的权限重叠与矛盾,并对调查程序及结果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民主监督,以确保调查公正性,在国务总理之下设立“国家调查委员会”。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法案目前并非共同民主党的正式党论。未来,随着总统室民政首席秘书官与法务部长官的人选确定,法案内容可能会通过执政党与政府的协商而有所调整。但“调查权与起诉权分离”的根本方向预计不会发生改变。
■ 早在2022年民主党与国民力量党已就“调查-起诉权分离”达成协议
李在明总统在本次大选中将“检察改革”作为核心竞选承诺,并最终胜选。从这个意义上说,检察改革已经通过了国民同意程序。而李在明所承诺的改革核心,正是“调查权与起诉权分离”。
检察改革是一次重构刑事司法体系根基的大变革,需要经过充分的社会讨论与意见收集,最佳路径是由执政党与在野党协商一致后共同推动。那么,朝野之间真的有可能达成共识吗?答案是:完全可能。
早在2022年4月22日,国民力量党党鞭权性东与共同民主党党鞭朴洪根便在时任国会议长朴炳锡的斡旋下,就检察改革方案达成协议。当时正值尹锡悦为总统当选人期间,协议内容如下:
“检察机关的直接侦查权与起诉权将予以分离。检方的直接调查权仅为临时性措施,即使在行使直接调查权的情形下,也须由不同检察官分别负责侦查与起诉工作。”
“设立具备法案审查权的‘司法改革特别委员会’,就包括暂定名称为‘重大犯罪调查厅’(即韩国版FBI)在内的整个司法体系进行深入讨论。特委会将在成立后六个月内完成有关重调厅的立法程序,并将在立法程序完成后一年内正式成立。重调厅成立后,检方的直接调查权将全面废除。”
这是令人意外的协议。虽然最终被当时的尹锡悦当选人所否决,未能正式推进,但这一案例充分证明,关于检察改革,朝野之间完全可以达成共识。
最后总结如下:检察改革相关法案应在今年内通过党政协商与朝野协调机制,尽快完成立法并付诸实施。改革的关键在于彻底分离检察机关的调查权与起诉权。过去检方所造成的各种弊端,归根结底都是因其握有调查权所致。无论是否正式废除检察厅,今后都应禁止检方继续行使直接调查权。这就是韩国检察必须面对的宿命,必须接受这一现实。
成汉镛 政治部高级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