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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重审首次庭审推迟至大选后,法院对争议“踩下刹车”

5月7日,在全罗北道任实郡任实市场,共同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李在明向市民和支持者致意。 (图片来源:韩联社)

原定于本月15日举行的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的重审(即最高法院撤销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的首次庭审,已被推迟至总统选举之后的下月18日。法院内部批评声音高涨,认为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在推进此案过程中“沦为反李在明政治斗争的先锋”,要求其辞职并召开全国法官会议的呼声不断。

负责此案重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七庭(审判长李在权)7日表示,为保障作为总统候选人的被告人拥有平等的竞选机会,并避免引发有关审判公正性的争议,决定将庭审日期调整至总统选举日之后的6月18日上午10时。法庭还表示,本庭一贯秉持不受法院内外任何影响或干预,仅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公正地进行审判,今后也将坚持这一立场。此前,李在明方面已向首尔高等法院提交庭审日期变更申请,法院予以采纳并调整庭审日期至大选之后。在法院作出延期决定后,李在明于全罗北道全州会见媒体时表示:“现在正值国民主权的实践期,法院依据宪法精神作出了正当的决定。”除该案外,李在明还向原定在13日和27日开庭的大庄洞地产弊案一审法庭(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33部负责)及20日开庭的教唆作伪证案二审法庭(由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3部负责)提交了延期开庭申请,其中大庄洞案的庭审已确定延期至下月24日。同日,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举行听证会查明大法院院长曹喜大等司法部门干涉大选疑云真相》的计划案,听证会定于14日上午10时举行。

围绕大法院“罕见地加速推进李在明案件”的做法,法院内部的不满情绪不断扩大,并演变为要求曹喜大辞职的呼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部级法官金周玉7日在法院内部网络“CourtNet”发文质问:“大法院院长如此积极介入个别案件的程序和结果,有何前例?司法机关不是大法院院长的私人工具。面对无法解释的政治中立性质疑,大法院院长应承担责任,道歉并辞职。”釜山地方法院东部支院部级法官鲁幸南也批评称:“如果检方滥用公诉权、按个人意图起诉特定对象,法院就必须跟随其意吗?”全国公务员劳动组合法院本部也批评曹喜大“破坏司法独立”,宣布将于8日召开记者会,正式要求其辞职。

金智恩 张贤恩 严智媛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196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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