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罪意见撤销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韩国大法院以有罪意见撤销了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的二审无罪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在距离大选仅剩一个多月的关键时刻,这一判决使李在明再次面临“司法风险”带来的沉重负担。
1日,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审判长曹喜大)推翻了此前二审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本案由12名大法官参与合议,其中10人认为李在明有罪,2人持无罪意见。
大法院推翻了二审对所谓“高尔夫发言”和“白贤洞发言”的无罪认定。“高尔夫发言”是指,上一届大选期间,围绕大庄洞地产开发案的争议升温,国民力量党出示了2015年李在明与时任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处长金文基(音)等人一同在澳大利亚出差时的合影,主张两人关系密切。对此,李在明曾在2021年12月反驳称,“只是截取了合影一部分进行展示,属于造假”。大法院指出,“高尔夫发言”应根据选民对候选人的整体印象来认定,可以解读为李在明否认出差期间与金文基打过高尔夫,但事实上李在明在出差期间确实打了高尔夫,因此该发言构成对其本人行为的虚假陈述。此外,针对2015年李在明任城南市长期间涉及韩国食品研究院白贤洞地皮用途变更一事,李在明曾表示,“因国土交通部施压,不履行则会被以渎职追责”,即所谓“白贤洞发言”。大法院认定这同样属于“公示虚假事实”,强调“这不是单纯的夸张或抽象表达,而是对事实的公开说明”,并指出不存在国土部施压或威胁追责的情况。法院还指出,二审法院对虚假事实公示罪的法律理解错误,导致判决有误。
随着大法院撤销二审判决结果并发回重审,该案将移交至首尔高等法院其他审判部重审。在重审中决定量刑后,还需经过大法院的再审,才能最终定谳。如果在大选前判决生效且确定处以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有期徒刑,李在明将失去被选举权,因此有关其司法风险的混乱与争论预计在大选前将持续发酵。面对判决,李在明当天表示:“这是与我预期完全相反的判决。重要的是,法律也是国民共识,国民意志最为重要。”他随后在脸书发文称:“我只相信国民,将堂堂正正地前行。国民力量党随即要求其立即退选。国民力量党紧急对策委员会委员长权宁世在国会记者会上表示:“在这样的判决下,若(李在明)仍执意参选,本身就是对国民的重大侮辱。主动退选才是常识。”党鞭权性东也称:“此次大法院判决是常识的胜利。”
金智恩 金彩云 田光俊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