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万元。(图片来源:韩联社)
称参与5·18光州民主化运动的市民是“朝鲜军”的池万元(81岁)在终审判决中获实刑。不久后他将入狱服刑。二审法院考虑到池万元已经高龄,没有进行当庭拘留。
12日,韩国大法院3部对池万元案作出终审判决。大法院维持原判,对涉嫌违反《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毁损他人名誉)、损害死者名誉的池万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
池万元在他运营的网站上表示,参与5·18民主化运动的光州市民是“朝鲜特殊军”,称他们为“光殊”。他还指电影《出租车司机》主角的原型金砂福为“赤色分子”,将天主教光州大教区正义和平委员会称为“共产主义者”。
一审法院对池万元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万韩元。一审法院认为,池万元贬低了5·18光州民主化运动的历史意义和价值,他的言论带有诽谤的目的。二审法院也认为,池万元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次数也不少。他没有得到受害者的原谅,也没有对这些事件进行反省。对于5·18民主化运动,已有明确的法律、历史性评价,所以池万元行为不会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5·18民主化运动的评价。二审法院考虑到池万元已经高龄,没有进行当庭拘留。
大法院表示,原判没有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没有脱离自由心证原则或法理上的错误,所以决定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只剩下检察机关的判决执行程序。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表示,不久后池万元将入狱服刑。
申敏静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