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慧琳 军人权中心事务局长
前不久,笔者接到一通颇为特殊的咨询电话。一名军人提出抗议称,自己为参加6月3日地方选举投票日当天的正式投票申请公假,却遭到驳回。笔者问他,是不是因为有勤务安排,难以参加事前投票;既然有事前投票日,为什么还一定要请假去老家一带的投票站投票。他回答说,事前投票存在选举舞弊疑虑,所以必须参加投票日当天投票,阻止他这么做难道不是侵犯参政权吗?笔者一时语塞,但还是以“如果并没有无法参加事前投票的正当理由,且部队已充分保障相关投票机会,就很难断定这是侵犯参政权”为由,结束了咨询。
自此前戒严以来,在为内乱行为辩护的势力中扩散的“选举舞弊”阴谋论,借此次地方选举选票纸短缺事件进一步发酵。无论附加什么理由,这首先都是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失败,责任明确在选管委。作为宪法机关,选管委提供了这样的口实,必须深刻反省并大规模整顿组织,这是不争的事实。也必须对选管委和选举管理系统重新进行检查。
然而,这就是选举舞弊吗?投票日当天,投票虽因选票纸不足一度中断,但选票纸随后还是补充到位,投票也得以恢复。从全国公务员工会向媒体公开的投票站公务员KakaoTalk群聊记录来看,当时各投票站都在监控选票情况,有些投票站的补充选票纸也在投票时间内送达。要消除疑虑、查明责任,只需把焦点放在一个问题上:在情况已被实时共享的情况下,选管委的监督和应对为何如此不力。围绕选票纸不足事件,若超越参政权受侵害的层面,直接断定这是为操纵选举而进行的大规模舞弊,就是一种危险的想法。
主张这是舞弊的理由也令人费解。所谓舞弊,是指以不正当方式牟利或破坏规则。也就是说,想要舞弊的人,应当是“想赢”的一方。那么,是在选举中获胜的首尔市长吴世勋搞了选举舞弊吗?有人说李在明总统和执政党是此次选举舞弊的元凶,那么让吴世勋市长当选的是李在明总统吗?如果按照“选举舞弊阴谋论者” 莫尔斯•谭教授所说,“既然无法用子弹取胜,朝鲜和中国就试图用选票取胜。此次选举显然是舞弊选举”,那么吴世勋市长连任符合中国利益吗?
退一步说,就算主张选举舞弊的只是少数,聚集在首尔蚕室的大多数人,主张的是“选票纸不足事件是动摇民主根基、属于侵犯参政权的行为”。可既然如此,为什么相比“要求针对参政权受侵害采取根本性措施”,“重新选举”反倒成了首要目标?既然问题始于选票纸不足,如果此次事态的解决方案是重新组织投票,确保选民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行使一人一票的权利,那么无论谁胜出,他们都会接受“重新选举”的结果吗?
即便关注度不如此次事件高,因残疾而需要他人协助投票的重度残疾人、发育障碍人士等群体参政权受侵害的问题,几乎每逢选举都会出现。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也曾发生境外选举事务中断、旅外国民无法在当地进行投票的情况。韩国宪法不允许因残疾等原因在行使参政权时受到歧视。借这次机会检视韩国选举系统是否真正保障全体国民享有实质性参政权,并主张加以改进,难道不应该成为当务之急吗?
所以,那些因不满选票纸不足事件而聚集在蚕室的人群,那些在Instagram和YouTube上呼吁“爱国青年”参与的内容,那些煽动称“我们正因中国、亲朝左派和现政府而陷入危险”的人,他们究竟想要什么?如果他们要求的是保障所有人享有实质性参政权,并承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为什么又清一色举着要求重新选举的标语牌?这真可谓:一个幽灵,正在韩国游荡。那就是“选举舞弊”的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