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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案“帮助犯”也被判有罪,金建希应被起诉

9月10日,“世界预防自杀日”到来之际,在首尔麻浦大桥,总统夫人金建希与麻浦警察署龙江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徒步巡查。 (图片来源:总统室)

12日,韩国第一夫人金建希所涉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案二审中,德意志汽车公司前会长权五洙等主要被告人被判有罪,与一审判决相同。尤其是此前一审被判无罪的“资金提供者”孙某也被判有罪。根据目前已披露的情况,金建希至少面临与孙某相似的指控。检察机关拖延处理金建希案件的最后借口也随之消失。

孙某的有罪或无罪备受关注的原因是他可能为金建希的刑责提供参照。孙某在一审中被起诉为股价操纵共犯,但由于缺乏证据证明他与其他同伙联络并参与操纵股价,因此被判无罪。在二审中,检察机关追加了指控,指出即使孙某不是共犯,他也在知晓股票操纵的情况下购买股票或提供账户,为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因此构成帮助犯罪。最终,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同样,金建希的账户也已被证明用于股票操纵,并且她也参与了实际的股票交易。事实上,金建希被怀疑不仅是简单的协助者,她还曾在股票操盘手要求卖出8万股后,亲自致电证券公司员工下达卖出指令。

与孙某因股票交易蒙受损失不同,检方认为金建希及其母亲崔恩顺从中获利近23亿韩元。此案于2020年4月被媒体曝光并受到举报,随后检察机关开始调查。然而,由于当时尹锡悦担任检察总长,调查进展缓慢。直到尹锡悦辞去检察总长职务后的几个月后调查才全面展开,权五洙等人被迅速拘留起诉。这表明只要有意愿,该案件本可以更早得到迅速处理。

由于调查和起诉的延迟,部分犯罪行为已因超过追诉时效而无法受到惩罚,检方的渎职责任不可推卸。更糟糕的是,检察机关在起诉了共犯后,几乎放弃了对金建希的调查。仅在今年7月将收受名牌案与该案捆绑处理时进行了一次调查。而近期检方对金建希收受名牌包案做出无罪处理的结论已使公众对检方的信任跌至谷底。如果德意志汽车公司股价操纵案也不了了之,那就等同于否定法治。

即使是检察总长或总统夫人,若在法律面前受到这种“例外”对待,又如何能称之为是法治国家的检察机关呢?检方理应迅速结束对金建希的调查并对其依法起诉。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1158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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