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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60个国家和经济体加征新关税……韩国产品税率合计达12.5%

2025年4月9日,一艘集装箱船停靠在日本东京一处货运码头。(图片来源:美联社 韩联社)

美国政府将以应对强迫劳动问题为由,对来自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征收10%至12.5%的新关税。今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美方转而临时实施10%的普遍关税;该措施一到期,新关税便立即接续,实际上延续全球关税体系。韩国产品连同现有关税在内,合计税率为12.5%。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当地时间23日宣布,以60个主要贸易伙伴和经济体没有建立、或未有效执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为由,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其加征关税。这60个经济体约占美国整体贸易额的99.4%。

新关税将从美国东部时间24日0时1分起实施,届时现行10%临时普遍关税到期。今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此前大部分全球性关税无效后,特朗普曾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对进口商品加征为期150天的10%临时关税。

美国政府一名高级官员当天在事先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表示,此次措施“是美国乃至全球任何国家迄今采取的最广泛的国际劳工权益保护措施”,旨在“促使贸易伙伴加入消除全球供应链中强迫劳动的行列”。

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在新闻稿中表示:“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一直严格执行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现在是贸易伙伴加入这一行列的时候了。”他还表示:“此次措施将成为纠正这种既侵犯人权、又扭曲市场的贸易做法的开端。”

对于已经建立强迫劳动产品进口禁令,或已向美国承诺引入并执行相关制度的国家,将征收10%的关税。阿根廷、加拿大、印度、墨西哥、英国等17个经济体被列入这一范围。其他国家原则上适用12.5%的税率。

对于不在豁免范围内的韩国产品,此次关税的目标总税率为12.5%。根据《联邦公报》的公告,如果相关产品实际适用的现行税率低于12.5%,美方将加征差额,使现有关税与《贸易法》第301条附加关税之和达到12.5%;如果现行税率已经达到或超过12.5%,则不再加征第301条关税。正常享受《韩美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关税待遇的韩国产品,将以优惠税率为基准计算加征幅度。例如,根据《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现行税率为0%的商品将加征12.5个百分点,税率为5%的商品则加征7.5个百分点,最终总税率均为12.5%。日本和瑞士与韩国一样,现有关税与此次附加关税合计为12.5%。欧盟(EU)和台湾地区则将补征差额,使现有关税与此次附加关税合计达到10%。

为避免物价受到冲击和产业界陷入混乱,此次措施还设置了广泛的豁免条款。钢铁、铝、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已经适用《贸易扩张法》第232条国家安全关税的商品,不会被重复加征此次关税。部分食品和农产品、化肥、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以及美国国内无法足量生产的原材料也被列入豁免范围。根据《美墨加协定》(USMCA)符合免税条件的商品,大体上也不适用此次关税。

新关税的法律依据是《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规定,如果认定外国政府的不公平或歧视性政策限制了美国贸易,总统可采取加征关税等应对措施。此次关税没有另设终止期限,可持续实施,总统也可调整税率。

有分析指出,特朗普政府顾及今年2月最高法院裁决的影响,因而改用更有可能经受司法审查的《贸易法》条款。专门从事贸易法业务的Wiley Rein律师事务所律师蒂姆·布赖特比尔(Tim Brightbill)对《华尔街日报》表示,一些批评人士认为,此次调查不及以往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开展的调查充分;但他解释说,《贸易法》并未要求关税测算达到“数学上的精确性”。

由于此次税率与现行临时普遍关税相近,预计眼下的经济冲击有限。不过,特朗普政府还在另行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对包括韩国在内的16个经济体的制造业结构性生产过剩和产能过剩问题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韩国部分产品仍有可能被加征关税。

金元哲 驻华盛顿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america/1269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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