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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此刻是主权者的时间,司法部门不得限制国民的选择

登录 : 2025-05-02 11:13

5月1日,在首尔瑞草区的大法院(最高法院),包括院长曹喜大在内的大法官准备对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选举法案作出终审判决。 (图片来源:联合摄影采访团)

韩国大法院日前就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有罪意见并发回重审,案件将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在距离总统选举仅一步之遥的敏感时刻,围绕一位有力候选人的被选举权展开的审判正持续推进,引发极大混乱。这是司法机关过度介入民主权力生成过程所导致的结果。在因内乱事态引发的国家性危机中,主权者用选票决定国家未来的选举,不应被未经民选的司法权力所左右。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审判长曹喜大)1日认定,李在明所谓的“高尔夫发言”和“国土交通部施压发言”属于公布虚假事实,推翻了此前二审法庭基于“言论可多重解读”或“属于意见表达”而作出的无罪判决。在参与审理的12名大法官中,有10人同意发回重审,大法官李兴九、吴经美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扩大公布虚假事实罪的适用范围,等同于对政治表达自由和舆论空间挥刀,这是一种让民主发展历史倒退的倒行逆施”。

正如大法院所言,用选举法规制候选人言论的理由在于防止其误导选民对公职适格性的准确判断,本质上是为了保障主权者的判断。但司法机关实质上是在代替主权者判断这些言论是否该被惩处。本案中,一审、二审结论分歧明显,大法院内部也存在多数与少数意见的对立。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尊重主权者的判断。国民已经全程关注了一审、二审过程,其政治判断如今也体现在李在明所受到的政治评价中。司法机关必须谨慎考虑,一旦扩大“公布虚假事实罪”的适用范围,是否会为检方选择性起诉、打压在野党留下滥用这一法条的空间。

更何况,当前距离大选只剩一个月,创造新权力的高度政治进程已经启动。尤其本次大选是在克服内乱、急需稳定国家的特殊状况下进行,未经民选的司法机关介入并施加影响,违背了代议制民主的根本原则。司法机关本应尊重主权者的时间,保持司法克制。

在这种背景下,大法院罕见地仅用9天就作出宣判,甚至引发了“意图干预大选”的质疑。如此“速度战”中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审理,也令人怀疑。相信多数国民很难将这次判决视作毫无偏私的公正裁决。大法院虽然声称要“迅速结束审判”,实际上却只加剧了混乱。此前,法院用牵强的逻辑释放了因涉嫌带头发动内乱而被拘留的前总统尹锡悦,如今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又对内乱事件保持沉默,使得司法机关捍卫宪政与民主的意志也受到质疑。大法院的这一冒进行为,正在将司法机关拖入信任坍塌、难以挽回的危机之中。失去国民信任,司法机关就会失去存在的根基。未来负责审理李在明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审判部,必须深刻思考司法的正道究竟是什么。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1195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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