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在国务会议上公布《权力机关改革法》
强调公调处的历史正当性
文在寅总统15日在国务会议上公布了《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法》、《国家情报院法》、《警察厅法》修正案等,并评价说:“作为韩国民主的长期夙愿,终于完成了权力机关改革的制度化。”文总统特别提到“公调处是制衡检察机关的民主手段,具有重大意义”,从而对正常成立公调处表示期待。
文总统当天上午在通过视频连接青瓦台和政府首尔及世宗大楼的国务会议上,谈到了对颁布《权力机关改革法》的感受,他表示:“以此为基础,所有权力机关都将根据制衡原则工作,真正成为只为国民服务的国民机关。”权力机关改革是文在寅作为大选候选人时期的核心承诺,而今已经得到了制度上的支持,他评价“这当然是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情”。
文总统还表示“公调处是权力机关改革的核心”,认为为成立宫调处奠定基础具有特别的意义。文总统可能意识到政界围绕公调处产生的争议,他一方面回顾完成《公调处法》的历史过程,强调公调处的正当性,一方面又反驳了在野党所谓“公调处是独裁手段”的主张。
文总统谈到,市民团体以“1996年全斗焕、卢泰愚政权的秘密资金事件”为契机提出立法请愿,有关公调处的讨论得以开始,但在金大中和卢武铉政府时期未能实现立法化,他还表示:“我不仅在上届大选,还在2012年的大选中承诺成立公调处。假如当时就成立了公调处,可能就不会发生朴槿惠亲信干政事件。”他还回顾起国民力量党的前身大国家党也曾在2004年国会选举中作为竞选承诺提出成立公调处,并表示“公调处不是理念和政派问题。”
文总统还表示:“有人主张,公调处是一种独裁手段,然而这是针对政权的权力型腐败再打造一把反腐之剑,怎么与独裁联系起来,从常识的角度难以理解。”在野党主张现政权将手握公调处,镇压在野党等,对公调处加以政治利用,他正面反驳了这种主张,看来有意防止权力机关改革这一国政课题的意义遭到损害。
《公调处法》修订案使在野党否决权失去作用,而执政党强行处理该法案引起在野党反弹,或许正是虑及这一点,他一再强调“公调处将起到牵制检察机关的重要作用”。虽然没有直接提到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和检察总长尹锡悦的对立等问题,但对检察机关使用了“圣域”“无所不为的权限”等措辞,强调了控制的必要性,这一点也令人关注。
文总统表示:“过去,检察机关拥有无所不为的权限,却对自己的错误却不负责任,成为无法追究其责任的“圣域”。公调处可以成为对检察机关的内部腐败和错误严加追责的制度性机制。公调处不是削弱检察权的怪物般的组织,检察机关强大的权限可以成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力量,只是国民认为检察机关的权限也需要牵制,希望检察机关接受这一点。”
文总统当天表示“至关重要的是,政治中立是公调处的生命”,并要求政界和检察机关、媒体和市民社会给予监督。
李岏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