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来稿】检察改革和韩国民主主义

申振旭 韩国中央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申振旭 韩国中央大学社会学教授

当前,我们正在目睹法务长官和检察总长相互对峙的场面,而他们负有维护这个国家的民主与法治的责任。其中,依据认为对哪一种权力给予牵制更重要,对是非的评价会有所不同。但是,似很多人可能会感到混乱,因为这一事件与去年的曹国事件一样,不是简单的善恶格局,而有着很多矛盾的侧面。

1987年的民主化使韩国实现了选举民主、竞争民主、多数表决民主这一低水平的民主,但高水平的民主并没有轻易实现。民主的体现不仅仅是保障选举和多数表决即可,只有在公民的全面基本权利和对经选举的权力的制衡、不经选举的权力的政治公正性得到保障的时候,才能实现。正是这个“第二次民主革命”作为未完成事业留给了今天。

目前被关押的前总统李明博、朴槿惠执政的9年,是暴露出“缺损民主”严重问题的时期,它不比独裁更暴力,但比独裁更难理解。柄政者没有公然破坏民主和法治,而是以“国民”的名义滥用政治权力,以“法律”的名义滥用检察、国情院、监查院等国家机关的权力。

其中,检方权力达到顶峰的是李明博政权时期。如果说独裁时代的军队和情报机构实施酷刑、屠杀之类残酷暴力,民主化时代的检方则是将政权的反对者构陷为罪犯,使其成为笑柄,将普通市民拉到法庭进行恐吓,运用着戴着法治面具的新型统治手腕。

那个漫长的时代短暂而戏剧性地结束了。数逾千万的市民参与的烛光集会、高达80%的赞成弹劾的舆论、宪法裁判所罢免总统,都以再明显不过的方式打下了烙印,告诉我们李明博、朴槿惠政府的假民主在韩国社会是不允许的。无论是经选举的权力还是不经选举的权力,都要置于法律和民心之下,这就是弹劾的教训。

文在寅政府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诞生,其使命是争取让民主落地生根,不允许任何权力凌驾于法律和国民之上。为此,一个重大课题就是检察改革,即检方在成为法律的捍卫者之前,首先要自行置于法律之下,然后才是法律的捍卫者;另一个课题则是文在寅政府和执政的民主党自觉地以节制和宽容的姿态行使国民赋予的权力。

然而,文在寅政府同时实现两个课题存在两个难点。其一是文在寅政府为了揭露前政府破坏民主而过分培养了检方的力量,这是一个悖论。检方不仅在弹劾和“清算积弊”过程中大显身手,从而提高了地位,还获得了作为正义捍卫者重生的政治资本。

另一个难点是以卢武铉的检察改革为镜鉴的问题。卢武铉总统推行改革检察的方式,不是夺下检方的刀,而是统治者放下自己手中的剑。可结果是,就连普通检察官也来嘲笑总统的呼吁,他自己也在卸任后成为检方权力的受害者。相反,文在寅政府试图通过最大限度地动员经选举的权力的正当权限来实现改革。问题是,“正当”权限和“最大”权限之间的空间非常狭小。

要挫败检方为维护长期既得权而展开的攻势并完成改革,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动用权限,但如果超越了多数国民认为是正当权限的界线,就会被认为是文在寅政府自行背叛了烛光精神。是放弃检察改革,还是失去政权的正当性,还是两者都抓住?

最坏的情况是形成了检察总长与总统对决的格局,画面中检察总长成为正义的殉教者,文在寅政府成为背叛烛光精神的傲慢权力。最佳的选择是经选举的权力在展现包容和自我节制的同时,实现不经选举的权力的民主化。

因此,当前的情况不仅仅是检察改革的问题。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必须将检察改革定位为将韩国民主推进到更高水平的改革过程的一个轴心。如果说到目前为止是刀剑相见的对决过程,那么今后就要启动柔和但强大的民主政治力量的新进程。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column/973272.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