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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宪法法院认定“崔顺实干政”,全体法官一致通过罢免总统

登录 : 2017-03-10 04:28 修改 : 2017-03-10 04:59

未追究世越号惨案及文体部人事等责任

代院长李贞美:“朴总统全面隐瞒崔顺实干政事实”

3月10日,代行韩国宪法法院院长职权的李贞美法官针对国会请求的朴总统弹劾案进行宣判时,表示全体法官一致表示“罢免朴槿惠总统”。

弹劾理由来自崔顺实。韩国宪法法院表示,世越号惨案等相关责任“并不构成弹劾理由”,但朴槿惠总统与崔顺实一同干涉国家政治,因此全体法官一致决定弹劾总统。

代行宪法法院院长职权的李贞美3月10日针对国会请求的朴总统弹劾案进行宣判时,对于国会表决弹劾追诉的过程是否合法,她表示“弹劾追诉的事实上允许被申请人行使防御权”,“是否调查事实关系也由国会裁决”。此外,对于国会未经讨论做出表决的情况,她表示,“根据《国会法》规定,讨论并非必要条件”。关于宪法法院8名法官审理这起案件的情况,她表示,“8人审理在宪法和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问题”。

对于国会主张朴总统对文化体育观光部公务员进行的问责性人事罢免“违反了职业公务员制度和总统的公务员任免权等相关宪法规定”这一弹劾理由,李代院长表示,“关于朴总统以妨碍崔顺实牟取个人利益为由罢免文体部公务员的指控缺乏充分证据;免去前部长刘震龙职务,以及命令前秘书室长金淇春等6名一级公务员提交辞职书的理由一样不够充分”。此外,关于朴总统针对报道“郑润会文件”的《世界日报》社长进行施压并命其辞职、侵犯媒体自由的指控,李代院长表示,“综合已有证据难以判断具体是何人予以施压,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朴总统曾参与其中”。

宪法法院还表示,难以将朴总统在世越号惨案发生之时未尽到保护国民生命义务、未履行总统职责的问题视作弹劾理由。李代院长说,“虽然发生了威胁国民生命权的灾难状况,但难以要求总统即刻亲自参与救援活动等做出具体特定行为”,“忠实履行义务的概念存在相对性和抽象性,因此难以以违反抽象的义务规定为由进行弹劾追诉”。

罢免朴总统之事缘起崔顺实。李代院长表示,“总统应遵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权限,透明、公开地执行公务。但朴总统却隐瞒崔顺实干政的事实,并在被怀疑时予以遮掩。由此导致国会等宪法机关的牵制以及媒体的监督无法正常运行”。她还表示,“朴总统在整个任期持续做出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并隐瞒事实真相,还对相关人员进行约束管制”,“朴总统虽在对国民谈话中表示愿意配合查明真相,但却拒绝了检方和特检组的调查,并拒绝对青瓦台的查抄”。宪法法院以此为根据表示,“罢免朴总统对于维护宪法利益的好处远大于负面影响”。

金元哲 记者, 朴泰佑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785928.html?_fr=m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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