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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首判不因特定宗教信仰而依“个人信念”而拒服兵役者无罪

出于良心拒服兵役的时宇(音)被判无罪。

不是“耶和华见证人”信徒,而是根据个人信念拒绝入伍的拒服兵役者首次被判无罪。

韩国大法院1部(主审大法官金善洙)6月24日维持原判,宣布因涉嫌违反兵役法而被起诉的时宇(活动名·34岁)无罪。法庭认为,被告人的信念和信仰深入人心,形成了明确的实体,因此,他们可能出于真正的良心而拒绝服兵役。

时宇在2017年因拒绝现役兵入伍而被移交法院审理。作为性少数者的他表示,一直对强求阳刚性的暴力集团文化感到反感。另外,他通过基督教团体参与了龙山惨案相关集会、济州江汀村海军基地建设反对运动等,形成了非暴力和平主义良心。

一审以“根据宗教良心和政治信念拒绝入伍不符合兵役法规定的‘正当理由’”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此后,2018年6月宪法法院以“没有代替服役制的兵役法内容侵害了良心自由”为由,下达不符合宪法的判决。大法院也从因宗教原因的良心上拒服兵役事件改判为无罪。因此,二审认为,被告人是在强调爱与和平的基督教信仰和尊重少数人的女权主义的延长线上拥护非暴力主义和反战主义,因此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这很难看作是妥协性或战略性的,宣告无罪。大法院也以与二审相同的判断驳回了检察机关的上诉。

赵润荣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000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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