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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妨碍逮捕案二审获刑7年 较一审刑期增加两年

1月13日,在首尔瑞草区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出席涉嫌带头发动内乱案一审的结案庭审。图为尹锡悦作最后陈述。(图片来源: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所涉妨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执行逮捕令一案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这是负责审理内乱案件的专门法庭作出的首次判决,刑期较一审判处的5年增加了2年。

作为负责内乱案件的专门法庭,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审判长尹诚植)于29日下午3时就尹锡悦涉嫌妨碍执行特殊公务、滥用职权、伪造公文等案件进行二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此前,赵垠奭特别检察组曾向法院求刑10年。

尹锡悦被控于去年1月3日令总统警卫处,阻止公调处执行针对其本人的逮捕令。此外,他还被控在就宣布紧急戒严召开国务会议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出席,侵犯了未出席国务委员的审议权,并在事后补写、销毁戒严令文件;同时,他还涉嫌指示警卫处删除参与戒严的军队指挥官加密手机通信记录。二审法院当天还推翻了一审对部分指控的无罪判决,并改判为有罪。

李娜英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256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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