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违反宪法与戒严法……漠视制衡权力的程序
韩国法院对前总统尹锡悦所涉妨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下简称“公调处”)执行逮捕令一案进行宣判时指出,尹锡悦的行为 “公然违反宪法与戒严法”,且 “漠视制衡权力的程序”。
16 日下午 2 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 35 合议庭(审判长白大铉)对尹锡悦涉嫌妨碍公调处执行逮捕令(特殊公务执行妨碍)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
审判庭在当日的宣判中强调,宣布紧急戒严极易对公民的基本权利造成重大侵害,须在极个别例外情形下审慎实施。国务会议制度的设计初衷,旨在防止总统滥用权力,并制衡其独断专行。总统理应更加充分地听取全体国务委员的意见,保持高度审慎。
审判庭进一步批评称,然而,被告仅通知其指定的部分国务委员并召开会议,此举公然违反宪法与戒严法。此外,被告并未止步于此,还参与了国务总理及相关公务员伪造公文的行为,并擅自销毁文件。作为总统,被告本应最严格地遵守和维护宪法秩序,却表现出对防止权力滥用的程序漠不关心的态度,必须予以严惩。
这意味着,法院认定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审议紧急戒严事宜,以及前总统室附室长姜义求(音)事后补制戒严文件由尹锡悦签署的行为均属违法。
审判庭还指出,被告在调查过程中罔顾法律秩序,动员总统警卫处公务员阻挠合法的逮捕令执行,并试图销毁证据。尤其作为总统,其滥用影响力阻挠执法,纯粹是为保全个人安危,实质上已将总统警卫处“私兵化”。此类妨害公务的行为属于严重犯罪,综合案件情节与过程,被告犯罪性质极为恶劣。
关于量刑理由,审判庭表示,被告未表现出任何反省态度,且其作为总统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法治原则,为恢复法治秩序,必须予以严惩。故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
特检组此前向法院建议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10年,其中就妨碍执行逮捕令部分求刑5年;就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向外部传播虚假信息及销毁加密手机证据等部分求刑3年;就事后补制戒严文件部分求刑2年。法庭最终对向外传播虚假信息等部分指控作出无罪认定。
朴智英 郑桓奉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