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 13 日特别检察组以 “带头发动内乱” 罪名对前总统尹锡悦提出死刑量刑建议,围绕 “12・3 紧急戒严” 事件的主要被告一审辩论程序全部结束。预计从本月中旬到下个月,多名核心内乱案被告将陆续迎来一审宣判。此前,韩国宪法法院已通过弹劾审判认定尹锡悦发布的紧急戒严令违宪违法,司法机关将首次就此事件是否构成内乱罪作出判决。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 35 庭(审判长:白大铉)将于 1 月 16 日对尹锡悦涉嫌妨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执行逮捕令一案(特殊妨碍公务执行罪)进行宣判。对于此案,特检组建议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 10 年。
对参与 “12・3 紧急戒严” 人员是否能以内乱罪进行处罚,首个关键性判断将出现在前国务总理韩德洙的一审宣判中,该判决将于 1 月 21 日由刑事 33 庭(审判长:李珍官)作出。韩德洙被指涉嫌协助内乱头目。如果被判有罪,这将是首次通过司法判决正式认定戒严的法律性质为 “内乱”。预计该判决将成为后续内乱案主要被告判决的参考依据,并可能对前行政安全部长官李祥敏的案件产生影响。李祥敏因涉嫌下令对媒体机构采取断电断水措施(从事内乱重要任务)而被起诉,一审宣判时间为 2 月 12 日,由刑事 32 庭(审判长:柳京辰)审理。检方建议分别判处韩德洙和李祥敏有期徒刑 15 年。
对内乱案主案的被告,即尹锡悦及军警领导班子等 8 人的一审宣判日期定在 2 月 19 日。在1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 25 庭(审判长:池贵然)举行的结案庭审中,特检组建议判处尹锡悦死刑,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无期徒刑,前情报司令官卢尚元有期徒刑 30 年。特检助理朴亿洙在最终陈述中表示:“必须对他们处以比全斗焕、卢泰愚集团更加严厉的惩罚,以此表明韩国能够通过刑事司法体系捍卫宪法秩序。” 尹锡悦的案件是前所未有的现任总统实施内乱行为,法院将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明确总统行使紧急状态特权的界限。池贵然似乎也意识到了此案的历史意义,表示将 “完全依据宪法、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
除内乱和妨碍执行逮捕令案外,尹锡悦还面临其他 6 起刑事案件的审判。其中,关于其涉嫌指示 “无人机渗透平壤作战”(一般利敌罪)的案件已于 1 月 12 日开庭审理;此外,关于其在韩德洙的审判中涉嫌作伪证一案(谎称 “事先计划了关于戒严的国务会议” ),目前正处于庭前准备阶段。
韩国公民团体 “参与连带” 当天发表声明,敦促法院 “尽快对尹锡悦及内乱罪犯判处重刑,明确表明捍卫宪法的决心,并回应捍卫民主的主权者的呼声。”
李娜英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