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垠奭特别检察组于 13 日向法院提出,鉴于前总统尹锡悦犯下 “重演内乱历史” 之罪,应处以最严厉的刑罚。特检组强调,在事实上已废除死刑的韩国,“求处死刑” 象征着国家打击重大犯罪的决心和维护社会信任的意志。在最终的结案陈词中,特检组竭力陈述判处死刑的必要性。
尹锡悦被指控的 “内乱头目” 罪,法定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三种。1997 年,全斗焕因 “5・17 军事叛乱” 被以相同罪名起诉,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特检组认为,尽管此前已有严厉判决,但 30 年后再次出现预谋更深、手段更周密的 “内乱罪犯”,为防止此类事件重演,必须处以严惩。这是特检组在结案庭审中提出死刑量刑建议的核心理由。特检组特别指出,包括前国务总理韩德洙在内的国务委员,以及总统秘书室长郑镇硕等幕僚,在紧急戒严前被召集并长时间待命,但他们既未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外界示警,也未采取任何积极的制止措施。特检组助理检察官朴亿洙表示:“这些公职精英的行为表明,即使全斗焕、卢泰愚等人的内乱受到惩处,未来仍可能出现以紧急戒严为手段,通过‘自我政变’破坏宪政秩序的风险。因此,必须对公职精英破坏宪法秩序的行为,处以比当年惩处全斗焕、卢泰愚集团更为严厉的判决,以此向社会昭示,韩国有能力通过刑事司法系统捍卫宪政秩序。”
尹锡悦在庭审中反复强调,紧急戒严仅持续了两个半小时,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特检组反驳称:“此次宣布紧急戒严及相关内乱行为,严重损害了韩国国民长期以来艰难建立的‘民主国家’自豪感,也严重削弱了国际社会对韩国民主制度的信任。” 特检组还指出,韩国为争取民主,经历了 “4・19 革命”、“5・18 光州民主化运动”、“6 月民主运动” 等多次流血牺牲。基于这些历史经验,绝不能允许以垄断和延续权力为目的,损害民主制度的行为再次发生。此外,特检组还强调,尹锡悦动员了本应保持政治中立、对国民负有忠诚义务的军警力量,其行为加剧了社会矛盾和舆论分裂。
特检组还指出,尹锡悦在案件中存在虚假陈述,且缺乏反省。特检组认为,从任命金龙显为国防部长官时起,相关阴谋就已经开始策划,但总统府对此一直予以否认,这无疑是 “欺骗国民” 的行为。特检组还指出,尹锡悦不仅没有真诚反省内乱行为,也没有向国民正式道歉,而且拒绝配合调查和审判,轻视刑事司法程序,并将责任推卸给下属,表现出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朴亿洙明确表示:“本案没有任何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
特检组强调,无论是否实际执行死刑,通过求处死刑来终结内乱历史,是本案的重要意义所在。朴亿洙表示:“虽然韩国实际上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死刑量刑建议和判决依然存在。在韩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死刑’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剥夺生命本身,而是代表着共同体通过审判,展现出打击犯罪的决心和维护社会信任的最高刑罚。” 因此,特检组认为,对尹锡悦处以法定最低刑不足以体现其罪责,遂请求法院判处法定最高刑。
吴妍书 朴智英 李娜英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