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无罪。图为李在镕前往法庭。(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因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不当合并及非法继承经营权嫌疑等被起诉的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在二审中也被判无罪。法庭认为,很难认定三星BioLogics和三星Bioepis的会计造假嫌疑。
3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合议13庭(审判长白康镇)就李在镕等14名三星员工所涉不正当交易、操纵市价(违反资本市场法)和业务渎职嫌疑进行二审宣判,法庭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无罪。
李在镕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两家企业合并过程中参与会计造假等,因此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检方表示,李在镕等人为了制定集团继承计划案“G项目”,并以最低费用加强李在镕对集团子公司的支配力,于2015年9月不正当地合并了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但一审法庭去年2月认定李在镕所涉19项嫌疑全部无罪。
一审法庭认为,就三星BioLogics和三星Bioepis会计造假一事,检方2019年5月扣押的18TB大小的服务器备份文件等不具备证据效力。法庭还认为,通过该资料获得的陈述也不能全部作为证据。
为了应对检方的调查,这些服务器被隐藏在工厂地板下或职员的家中。检方以涉嫌窝藏证据为由对藏匿服务器等的职员等立案,并获签扣押令没收了这些服务器。但法庭认为,隐匿证据是为了隐瞒他人刑事案件相关证据的行为,因此在扣押的服务器上,只需提取与他人刑事案件(涉嫌非法继承三星)相关的资料,需要另行扣押的程序。
二审法庭也认为检方扣押的这些文件不具备证据效力。二审法庭认为,“即使辩护人没有明确提出异议也不能认为程序就是合法的,检方应该证明有积极同意,但没有证明”。
金智恩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