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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会向韩政府发公开信 要求就日帝对韩国主权的掠夺是否非法无效明确表态

向外交部长官发送公开信

8月21日,在首尔汝矣岛光复会馆举行的“对日请求权社会贡献”学术讨论会上,光复会会长李锺赞正在发言。(图片来源:韩联社)

114年前的8月22日是日本与当时的大韩帝国签署旨在吞并韩国的条约《日韩合并条约》的日子,光复会在这一天向外交部长官公开致信,要求外交部对1965年6月22日签订的《大韩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的基本关系条约》(韩日基本条约)第二条规定进行解释。

韩日基本条约第二条的内容为“确认1910年8月22日及之前大韩帝国与日本之间签订的所有条约和协定已经无效”。对此,韩国主张与日本签订的强制性条约在签订之时即为“根本无效”,而日本则主张这些条约自1945年战败或1952年签订旧金山和平条约时才失效。

光复会在公开信中要求韩国政府明确表示“日本帝国主义对韩国国家主权的掠夺是否非法无效,当前政府是否曾改变这一立场,或者是否有改变这一立场的计划”。

光复会表示“近年来围绕大韩民国国家地位的历史解释引发了争议,因此作为公共法律团体的光复会为了消除国民的困惑并促成国论统一,向外交部提出质问”。光复会特别要求政府澄清“(关于韩日基本条约第二条)当时大韩民国政府是否主张‘因日本帝国主义非法掠夺国家主权而导致条约无效’”。1910年8月22日,大韩帝国被迫与日本签订了吞并条约,随着该条约于8月29日公布,大韩帝国丧失了国家主权。

权赫哲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politics/politics_general/1154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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