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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修复被朝鲜无人机被攻破的“盾”,韩政府却先拿出了“矛”

12月29日,在国防科学研究所(ADD),尹锡悦检查应对朝鲜无人机威胁的武器系统研发进展。(图片来源:韩国总统室)

上月26日,为反制朝鲜无人机侵犯韩国领空,韩军两架陆军军团级无人机“鹰隼”飞越军事分界线以北5公里,在上空进行了侦察飞行。保守媒体报道称,尹锡悦指示军方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要求在朝鲜每派一架无人机南下时,韩军派出两三架无人机北上。

虽然部分人认为,韩国派遣无人机北上对朝鲜无人机犯境进行反制是非常“痛快”的做法,但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反制措施与尹锡悦政府所标榜的“全球中枢国家”的国政目标背道而驰。尹锡悦政府强调遵守国际规范,但派出无人机飞越停战线以北违反了《停战协定》。联合国军司令部正在调查韩朝是否违反《停战协定》。也就是说,尹锡悦下达的派遣无人机北上的指示成为联合国军司令部的调查对象。

向停战线以北派遣无人机,对于韩国来说军事上并不会获得什么利益。现役时期长期从事飞机、无人机业务的空军将领表示,朝鲜没有侦察卫星或高性能侦察机,所以派出了无人机。而韩国可以用卫星拍摄朝鲜全境的高清照片,为什么要派战术级侦察无人机去朝鲜?

韩军的远程侦察资产、高空无人侦察机等多种对朝侦察手段有高度的重叠性。“白头金刚侦察机”可以探测到的朝鲜信号最远可达长白山,可以拍摄到影像可达金刚山以北地区。韩国有4架“全球鹰” 无人侦察机,它可以在距离地面20公里的上空识别地面上30厘米大小的物体。美国侦察卫星监视朝鲜全境。

上月26日北上的无人侦察机“鹰隼”的活动半径为80公里,可续航6小时左右。鹰隼在战时负责监视战斗情况和敌方移动目标,炮兵射击时负责弹着点调整及损失评估。考虑到鹰隼的性能和任务,平时没有必要将其作为侦察目的派往朝鲜。2014年4月发生朝鲜无人机事件时,朴槿惠政府也曾考虑过向朝鲜派遣无人机的方案。但如果无人机在朝鲜地区坠落,可能违反《停战协定》,且有无人机技术外泄危险等考量,所以没有派遣。

韩国自研“鳐鱼-X”隐形无人机概念图。(图片来源:韩国防卫事业厅)

作为应对朝鲜无人机的措施,尹锡悦政府表示,尽早组建遂行监视、侦察和电子战等多项任务的联合无人机司令部,年内实现隐形无人机、小型无人机等的量产。4日,国防部发表朝鲜无人机应对措施时,有人就此提问称:“防空网这个盾被攻破了,这是问题所在,但现在却在谈论进攻的矛吗?”军方解释称:“虽然首先应该加强盾牌的作用,但无人机作为防御性质的装备很难防御”。

当时国防部未能说明联合无人机司令部是负责间接支援的司令部还是直接执行战斗的战斗司令部。也就是说,在人口减少导致兵力和战斗部队减少的情况下,在没有基本规定的情况下,先谈论建立部队。在军队内部,空军和陆军正在密切关注联合无人机司令部的空中空间管理权的所属。

对于尹锡悦指示“年内”生产隐形无人机一事,也有人表示担忧。国防部解释说,可利用国防科学研究所现有的技术年内实现无人机生产。不过,2021年10月防卫事业厅公开自研隐形无人机“鳐鱼”的视频时,军方曾表示隐形无人机的研发完成时间是2033年。如果要在年内实现生产,研发日程最起码要提前10年。

除了增加无人机、空中武器的数量,军队防空网络指挥体系的完善也迫在眉睫。上月26日,管辖京畿北部的陆军第一军团没有向首都防卫司令部传递朝鲜无人机情报。首都圈防空炮(20毫米火神、30毫米飞虎)等低空防空武器由陆军管辖,由各种对空导弹组成的中高度和高空防空武器体系由空军管辖。应对朝鲜无人机的空军战术控制机由空军作战司令部控制,陆军攻击直升机由陆军航空作战司令部控制。有人指出,应该建立综合防空系统。

韩国联合参谋本部8日向记者群发短信,承认(上月26日首次探测到无人机的)第一军团和守卫司令部之间存在共享情况和协作不足的地方。

权赫哲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politics/polibar/1074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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