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国务总理韩德洙因涉嫌参与 “12・3 内乱” 被判处 23 年有期徒刑,并当庭被捕。这一刑期不仅远高于内乱特别检察组提出的 15 年量刑建议,甚至超过了 “12・12 军事叛乱” 主犯卢泰愚当年的刑期。法院认定,“12・3 紧急戒严” 属于 “自上而下的内乱”,即自我政变,并认为 “民选权力者的内乱会从根本上动摇国民对民主主义的信念”,因此必须严惩。这正是期盼对尹锡悦一伙进行司法清算的国民所希望听到的结果。法院的判决有力地回应了市民们严惩内乱势力的呼声。
21 日,审判长李珍官在法庭上阐述的判决理由堪称一堂深刻的宪法课。他将 “12・3 紧急戒严” 定义为以扰乱宪法秩序为目的的暴动,并指出尹锡悦一伙所辩称的 “启蒙令” 或 “警告性戒严” 不过是逃避责任的狡辩。法院特别强调,“自上而下的内乱” 比 “自下而上的内乱” 更危险,因为它背叛了国民对民主主义和法治的信任。法院还严厉指出,那些高喊 “国民抵抗权”、冲击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毫无根据地散布 “选举舞弊阴谋论” 的极右势力,都是这场自我政变的产物。此外,考虑到韩国今天的国际地位与 45 年前的军事叛乱时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次内乱带来的冲击也更加严重。因此,法院认为 “此前的内乱相关判例不能作为衡量 12・3 内乱参与者刑罚的标准”,必须处以更重的刑罚。这一判断合理且明确,只是这样的判决来得太晚,令人惋惜。
法院认为,韩德洙作为 “国政二号人物”,未能尽到阻止总统破坏宪政秩序的责任。审判结果显示,韩德洙反而抱有紧急戒严可能成功的幻想,选择了加入尹锡悦一伙。这险些让国家倒退回基本权利被侵犯、民主主义被践踏的黑暗过去。他不仅没有反省和道歉,反而隐瞒自己的罪行,妨碍查明内乱真相。韩德洙长期担任部长和国务总理等要职,是韩国社会扭曲的精英的典型代表。绝不能再出现这样的官僚。
李珍官在宣判中还提到了镇压 12・3 内乱的市民、消极参与内乱的军人和警察,以及参与表决解除紧急戒严的政界人士,这一点也引人关注。内乱在短时间内结束,绝不是像尹锡悦一伙所说的那样,是因为 “警告性戒严”。现在,国民正在关注池贵然法官的审判。希望池贵然法官也能根据宪法和法律,严惩内乱头目尹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