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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而下的内乱,危害远超以往”……韩德洙被判23年有期徒刑之依据

1月21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判长李珍官正在就韩国前国务总理韩德洙涉嫌协助内乱头目、从事内乱重要任务案作出一审宣判。 (图片来源: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直播画面截图)

韩国法院判处前总理韩德洙 23 年有期徒刑,远高于检方 15 年的量刑建议,原因在于法院认定 “12・3 紧急戒严” 是 “自上而下” 的内乱,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审判长李珍官在庭审过程中以其果断的姿态引人关注,这一基调也延续到了最终判决中。

21 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 33 合议庭审判长李珍官在解释量刑理由时表示,“12・3 内乱是由国民选出的最高权力者尹锡悦及其追随势力发动的、本质上属于‘自上而下的内乱’,这种形式的内乱也被称为‘自我政变’”。他强调,“自上而下的内乱的危险程度是自下而上的内乱无法比拟的,因为民选权力者蔑视并违反宪法和法律,这种行为从根本上动摇了国民对民主主义和法治的信念”。

判处 “23 年徒刑” 也包含了对借 “12・3 自我政变” 集结起来的极端势力予以严惩的意志。李珍官在宣判过程中,提到了法院签发了针对尹锡悦的逮捕令后,支持者冲击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的暴动事件。李珍官指出,“我们周围有些人,将只应存在于极端情况下的抵抗权随意地挂在嘴边,有些人理所当然地主张启蒙性、暂时性、警告性戒严,还有些人像西部地方法院暴动事件中的那些人一样,为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可以轻易地违反宪法和法律,甚至认为在此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伤害也是理所当然的。12・3 内乱更加严重地助长了这种错误的想法。”

对于韩德洙提出的 “紧急戒严在 6 小时内结束,且没有人员伤亡” 的主张,李珍官当庭反驳说,“这都归功于反抗戒严军队的国民”。说到这里,李珍官似乎情绪激动,一度说不出话来。他强调,“内乱行为在几个小时内结束,最重要的是依靠国民的勇气和抵抗,他们挺身而出保卫了国会,这绝非内乱参与者的功劳”。

整个审理过程中,李镇官以严格态度主导庭审:对拒不出庭的国务委员立即签发拘传令;对出庭作证的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辩护团队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果断采取收监处置。舆论评价认为,这种一贯的严厉作风,完全反映在了对韩德洙的量刑上。事实上,过去发动新军部政变、因相同罪名被判有罪的卢泰愚,最终确定的刑期也仅为17年,比韩德洙少了6年。对此,李珍官斩钉截铁地表示:“以往内乱事件发生时的情境与12·3内乱不同。既往判例不能成为(对韩德洙的)量刑基准。”此前,特检向法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法院最终将刑期加重了8年。

韩德洙方面以其 50 年的公职生涯、无刑事处罚前科、年事已高、患有轻度认知障碍并正在接受抑郁症治疗为由,请求从轻处罚,但法院认为严厉处罚不可避免。法院认为,韩德洙的个人情况与他所造成的 “难以弥合的社会矛盾” 相比,后者更为严重。此外,对于韩德洙在审判初期否认嫌疑,直到戒严令发布当时总统办公室的监控录像在法庭上公开后才道歉的态度,法院也评价说 “缺乏诚意”。

吴妍书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240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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