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宁 经济产业部高级记者
120年前的11月17日是《乙巳条约》签署之日。当时曾誓言不惜性命守护国家的大韩帝国大臣们,在伊藤博文的威胁、强迫与利诱下逐一屈服。那份被韩国人视为“最臭名昭著条约”的文件就此诞生,通往亡国之路由此开启。而在四个月前,日本已与美国以备忘录形式签订《桂太郎-塔夫脱密约》,其内容为美国默许日本统治韩国。
按六十甲子,今年也是乙巳年。11月14日,政府经过多轮拉锯战,最终与美国签署了关税谈判谅解备忘录(MOU)。目前国会仍在争论这份3500亿美元的对美投资谅解备忘录是否需经国会批准。在野党主张,根据宪法规定,这属于“给国家或国民带来重大财政负担的条约”,必须交由国会审议。政府与执政党则反驳称,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不在此列。政府还提出,若将其视作条约,将具有强制性,反而会成为束缚手脚、难以应对形势变化的桎梏。
倘若此次协议被冠以“条约”之名,或被如此定性,恐怕会招来讥讽,称其为“新乙巳条约”。对政府而言,这又多了一个必须竭力避免使用“条约”一词的理由。据悉,谈判初期美国曾要求韩方必须随时准备好3500亿美元资金供美方随意使用,当时政府内部就有人惊呼“这难道是第二个乙巳条约吗?”
固然,使大韩帝国沦为日本保护国的《乙巳条约》与此次谈判性质截然不同。120年前,日本正处心积虑要吞并邻国。大韩帝国的大臣们更是朝秦暮楚,反复无常。而此次政府并未全盘接受美方荒谬无理的要求,而是多方奔走竭力周旋。因此也有评价认为其“应对得当”或“避免了最坏结果”。
然而,既定的损失已无法避免。韩国不仅需承担巨额资金,经济主权也遭受损害。放眼当今世界,很难找到以如此方式掠夺他国的先例,其手段之刁钻更是超乎想象。谈判与交易的本质是什么?无非是“我给予这个,你拿出那个”。特朗普也常把“做交易”挂在嘴边。但他所谓的“给予”并非善意的回报,而是手持大棒与小棍,挥舞着小棍威胁“不想挨打就交出点什么”。明明已攫取利益,却偏要宣称“本来要砍你胳膊,现在只剁手指”以示让步。美国先是无端加征25%关税,再以降至15%为条件索取巨额资金,还装出一副慷慨模样。此等行径,怕是连那些收了保护费便不再伤人的地痞强盗也要自叹不如。
韩国民法规定,此类违背公序良俗、即与社会常规相悖的合同,属于“反社会秩序的法律行为”,应属无效。利用他人窘迫处境谋取暴利、导致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同样被界定为“不公正法律行为”。
固然,在国际关系中援引韩国民法条款或许徒劳无益。但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不能仅满足于“在既定条件下已尽力而为”的说辞,沉溺于现状论或现实论。政府解释说达以优于日本的条件达成了协议。然而,在美国对全世界发起的关税战中,被强索到政府层面现金投资承诺的,仅有韩国和日本。如果日本的处境比韩国更糟,那日本就是垫底,而韩国无非是倒数第二。邻家遭了更大的灾,固然可借此自我宽慰“我家不幸尚属较轻”,但不幸并不会因此消失。
细究起来,夹在120年前乙巳年与本次乙巳年之间的1965年乙巳年,也并非平静之年。朴正熙政权推动“韩日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韩国社会经历了剧烈阵痛。同年,韩国开始向越南战场派遣作战部队。无数韩国青年最终魂断异域,葬身丛林。1905、1965、2025这三个乙巳年,都是韩美日三国利益纠缠、局势动荡的时期,而韩国始终处在受害者的位置。
固然要立足现实,但不能因“现实本就如此”而模糊了问题意识。李在明总统在记者会上坦言“在被迫进行非自愿谈判时,我们唯一的力量就是坚持”,此言听来犹如一声叹息。唯有今日卧薪尝胆,后世迎来的下一个乙巳年,才不致重演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