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垠奭领导的“内乱特别检察组”对前总统尹锡悦申请的逮捕令将于9日进行实质审查。作为因涉嫌“带头发动内乱”而遭起诉的被告 ,其下属已悉数被拘押,唯独尹锡悦一人获释、在街头自由行动,这与司法正义毫不相符。这种反常局面,源于负责内乱案审理的法官池贵然对拘押期限作出的荒谬计算。法院应当立即签发对尹锡悦的逮捕令,纠正司法秩序,彰显正义。
在“12•3紧急戒严”解除、检方等启动调查后,尹锡悦指示时任总统警卫处次长金成勋删除前特战司令官郭钟根等人的加密手机使用记录,意图掩盖自身罪行,涉嫌教唆毁灭证据。更恶劣的是,他还炮制了“假证据”。尹锡悦通过前总统室附属室长姜义求(音)事后补制戒严令文件,捏造出“经由国防部长官及国务总理签字,国务会议审议”这一合法程序,试图将非法戒严粉饰为合法之举,并意图在弹劾审判及刑事审判中作为有利证据使用。尽管该文件最终因共犯、前总理韩德洙“变卦”而被废弃,但此事足以暴露尹锡悦对法律的蔑视。此外,在今年1月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执行逮捕令时,尹锡悦调动总统警卫处人员,并称“只要让警察看到你们携带枪械,他们就会害怕”,积极鼓动使用枪支。这种发言,充分体现了他只要能保全自身,即使国家机关之间发生暴力冲突也无所谓的态度。
法院竟对这名不仅早已丧失总统资格、甚至连作为民主社会一员基本资格都不具备的“内乱头目”网开一面。须知,对“内乱头目”的量刑只能是死刑或无期徒刑,理应将其永远隔离于社会之外。在明知如此的情况下,司法机构竟允许其恢复自由之身,这难道是一个正常社会应有的司法常态吗?即使考虑到“无罪推定原则”,尹锡悦的犯罪行为早已通过戒严当日的现场视频、国会听证等渠道被逐一揭示。即便如此,池贵然法官仍无视此前4位法官一致认为有必要羁押尹锡悦的判断,擅自做出解除拘留的决定。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恣意裁量。司法权本质上也是国民赋予的权力。国民无法接受的判决,不是正义,而只是冷冰冰的“法律技巧”。针对证据确凿、嫌疑重大、羁押理由充分的“内乱头目”,若法院仍拒绝签发逮捕令,国民不会接受。法院必须签发逮捕令,重新羁押尹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