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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韩宪法法院裁定政府未设定长期减排目标违宪,应保障“后代”的权利

8月28日,在宪法法院前,就减排目标提起违宪申诉的申诉人之一韩在雅(音,12岁)手举写有“权利属于我”的手牌。(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

韩国宪法法院近日裁定,政府没有为后代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侵犯了国民的基本权利。现行法律只规定了到2030年的减排目标,宪法法院要求修订该法律,设定2030年之后的减排目标,以保护后代的基本权利。政府应认真对待宪法法院的这一裁决,立即采取行动,不应将气候危机转嫁给子孙后代。

小学生韩在雅(音,12岁)及其他青少年与市民团体就减排目标提起违宪申诉,对此,宪法法院29日裁定,《碳中和基本法》的部分条款违宪,并要求修订。相关条款规定,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2018年的40%,但未对2031年以后制定任何标准。巴黎气候变化协定要求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申诉人主张按现行法律规定,无法实现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1.5~2摄氏度内的巴黎协定目标,但政府坚持认为不需要明确逐年目标。宪法法院认为政府的这种态度违反了“禁止保护不足”原则,即为保护国民基本权利,政府应采取最起码的措施。尤其是气候危机对后代的影响更为致命,所以无论是以何种形式都应当设定目标。

此次宪法法院的裁定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021年的裁定具有相同的意义。德国宪法法院裁定,为实现巴黎协定目标,2030年后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德国政府立即采取了相应措施,提高了减排目标,并将碳中和的时间提前至2045年。同时,德国还投入了50亿欧元用于减排技术开发。这些都是韩国政府应当借鉴的做法。

然而,尹锡悦政府却试图动摇文在寅政府时期制定的碳中和实施计划。政府打算在减排上减少工业界的负担,用扩大核电来替代那些削减的减排目标。即降低碳排放量最大的工业部门的减排目标的同时增加核电,但这种做法真的能实现碳中和吗?扩大核电只是将另一种负担转嫁给子孙后代。申诉人之一韩在雅小朋友坚定地主张“权利属于我”。政府应当深刻铭记这一点。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1156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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