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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卢泰愚国葬”决定是不正确的

韩国政府决定对已故前总统卢泰愚举行国葬的27日,在大邱达西区安秉根奥林匹克纪念柔道馆设立的国葬焚香所,市民们正在悼念故人。 (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政府决定以“国葬”形式举行韩国前总统卢泰愚的葬礼。卢泰愚为了篡夺政权,犯下杀害无辜国民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政府却决定给予“国葬”的最高礼遇,对此不得不表示遗憾。

韩国国务总理金富谦10月27日在国务会议上表示,已故的卢泰愚在担任第13届总统期间为国家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韩国政府决定将此次葬礼以国葬规格举行,与国民一起缅怀故人的业绩,致以最高礼遇。韩国行政安全部还表示,前总统卢泰愚虽然在双十二事件和五一八民主化运动等方面存在历史性错误,但在促进了总统直选制的产生,还曾为对朝政策做出了贡献,并在获刑后积极缴纳追缴金,于是决定将于10月26日~30日举行为期5天的国葬。

卢泰愚在任期间确实在对朝外交和韩朝关系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建交、1991年签署韩朝基本协议、韩朝同时加入联合国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但是,他犯下的罪行是巨大的,以至于无法用业绩来掩盖,从这一点来看,政府做出国葬的决定是错误的。他是“新军部”的核心人物,与全斗焕一起主导了双十二军事政变,是蹂躏韩国宪政秩序的共犯。他还深入参与了践踏国民对民主主义愿望的“5·17戒严令”扩大和“5·18武力镇压光州市民”活动。韩国大法院于1997年以军事叛乱和内乱等嫌疑判处全斗焕无期徒刑,判处卢泰愚有期徒刑17年。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历史角度来看,都确定了其评价结果。虽然卢泰愚通过儿子留下了“希望对他的过失给予宽恕”的遗言,但他生前并没有直接向5·18牺牲者和遗属们道歉,也没有请求原谅。

根据《国葬法》第2条规定,前任和现任总统确实是国葬的对象,但第1条明确规定,其目的是“在国家或社会留下显著功勋,受到国民敬仰的人去世时,虔诚、严肃地执行其葬礼,为国民团结做出贡献”。有多少国民认为此次的决定符合法律的宗旨呢?据悉,光州市决定不设置《国葬法》中规定的焚香所和不进行降半旗仪式。

虽然韩国政府在总统选举前夕考虑到部分保守派的情绪和主张,决定以国葬形式举行葬礼,但很有可能会成为破坏韩国社会历史意识的错误先例。借此机会,应该明确国葬的法律标准。根据《国立墓地法》规定,因内乱、外汇罪被判监禁以上刑罚或因国库损失等原因被判监禁1年以上刑罚时,不得安葬在国立显忠院。对于国葬法也有必要修改成与国立墓地安葬标准相符的法律。希望国会积极收集国民的意见。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1016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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