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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再次抛出“IRA牵制球”……韩中电池合作热潮被泼冷水?

如果中国政府持有25%以上的股份,美国将撤除IRA补贴

LG化学9月24日宣布,22日同华友钴业签署有关正极材料供应链的全面合作协议。图为签约仪式现场。 (图片来源:LG化学)

美国决定不向中国政府持股25%以上的中国电池企业的外国合作公司提供电动汽车补贴。这是针对中国政府从本月1日开始加强电池核心矿物石墨的出口控制而采取的应对措施,美国和中国继半导体之后,在电池领域也似乎大幅提高了贸易壁垒。最近为了规避美国的限制,韩中电池企业间的合作投资的算法也将变得复杂。

美国财政部和能源部当地时间1日发布了关于电动车补贴的新规定,新规依据《通胀削减法案》,详细说明了电动车如何有资格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联邦税收抵免。新规中提到“受关注的外国实体”(FEOC)。美国将FEOC定义为由朝鲜、中国、俄罗斯或伊朗拥有、控制或管辖的任何公司。若车辆电池中含有由这些实体制造的零部件和核心矿产,车辆将无法获得税收抵免。

在此次新规中,备受关注的是中国企业在外国建立的合作公司将如何被规定。新规规定,中国政府方面直接或间接持有国外合作公司的董事会席位、表决权或股份25%以上时,定为受关注的外国实体。此前,韩国政府提议中国政府的持股率达到50%以上时纳入FEOC,但未被采纳。

新规规定,从2024年开始,符合减免条件的新能源车不能含有“受关注外国实体”制造或组装的电池组件。从2025年起,车辆不能含有“由这些实体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关键矿产”。 拟议的新规在最终确定之前将有一个公众评议期。

首先,没有中国政府股份或持股率较低的中国民间企业的合作公司不会被指定为FEOC。据悉,这是因为如果排除所有中国企业,将几乎没有能获得补贴的电动汽车。但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汽车业界认为,目前在美国销售的100多种电动汽车中,只有20种能获得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适用关于FEOC的规定,能获得补贴的对象将进一步减少。

韩国政府表示,美国发布详细规定,业界的不确定性得到消除,但新规中有不明确的部分。新规中规定,(中国政府方面)对矿物和零部件的生产有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也将被指定为FEOC。因为标准模糊,即使中国政府的持股率在25%以下,实际上能否得到补贴还是未知数。韩国产业部相关人士表示,将收集业界的意见,向美国方面提交意见书并进行协商。

预计此次新规将对最近韩国和中国电池企业间的合作热潮产生影响。韩中企业建立合作公司的规模仅今年就至少达到5万亿韩元。这是美国去年开始实施《通胀削减法案》后,试图规避美国出口管制的中国企业和需要稳定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处的韩国企业利益相吻合而出现的现象。

LG化学和中国华友钴业将投资1.2万亿韩元,SK on、Eco Pro和中国格林美将投资1.2万亿韩元,在全北新万金建设前驱体工厂。

LG能源解决方案今年年初与中国锂化合物制造企业雅化集团签订了摩洛哥氢氧化锂生产业务协约(MOU)。posco holdings、posco future M今年6月与中国企业(CNGR)签订了生产用于二次电池的镍前驱体的合作投资合同(JVA),决定投资1.5万亿韩元。

此前,两国企业对合作公司的具体合同内容和持股率一直保持缄默。SK ON相关人士表示,在美国发布新规后,合同新增了以后可以调整股份率的条件。posco future M相关人士表示,必要时将与合作伙伴协商,制定股份调整等对策。LG化学在最近的企业说明会上表示,如果有必要,可以全部购买中国方面的股份。这是考虑到美国发布新规而留有调整的余地,但韩国方面的投资负担可能会随之加重。

业界相关人士表示,通常是各自分担一半的结构,如果一方超过一半,财务上会有负担。产业研究院副研究委员黄京仁(音)表示:虽然有追加购买中国企业股份和协商等短期负担,但从长远来看,预计韩国企业的控制权会增加,内在化率也会提高。

金会昇 崔友利 记者 李本宁 驻华盛顿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economy/global/1118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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