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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干政毫无反省”,朴槿惠被求判30年

检方起诉316天后……要求对其处以罚金1185亿韩元

图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出席了在首尔瑞草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刑事大法庭进行的首次正式庭审。(图片来源:摄影共同采访团)

检方提请法院判处在韩国宪政史上首次因弹劾站上刑事法庭的前总统朴槿惠(66岁)有期徒刑30年。在被起诉316天并结束法庭辩论后,朴前总统的一审宣判将于4月6日进行。

本月2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2部(审判长金世允)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417号刑事大法庭进行朴前总统的一审最后一次庭审,在听取了检方和国家法律援助律师的最终辩论后表示,“因公诉事实和法律争议较多,将于4月6日进行一审宣判”。朴前总统曾抗议法院延长羁押期限,并于去年10月16日以“无法相信法院”为由一直拒绝出席庭审,其也未出席当天的最终辩论。

负责朴前总统的调查和维持公诉的大田地方检察厅部长检察官全俊喆表示,“建议法院判处大韩民国(曾经的)第18届总统、干政案最终责任人、被告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并处罚金1185亿韩元”。检察机关表示要求对其处以重刑的理由为,“被告人践踏宪政秩序,破坏了国民对国家权力的信赖,并导致国家混乱和分裂,但无真诚的反省或道歉之意。有必要通过司法部门的严厉审判,向大韩民国执政者传递绝不让悲剧重演的信息”。

相反,朴前总统的国家法律援助律师则主张朴前总统无罪并请求予以宽大处理。朴昇吉(音)律师哽咽着表示,“虽然犯下了错误,但请看在她作为总统曾夜以继日地付出过的努力,对其予以宽大处理”。金慧英(音)律师也表示,“对于是否存在公诉事实所述行为的证据,存在强烈的疑问。虽然应当受到政治、道义上的批判,但出于为国为民的善意之举无法视作违法行为”。

本月13日,法院已认定崔顺实与朴前总统共谋的13个嫌疑中,11个为有罪,并在一审宣判中判处崔顺实20年有期徒刑,预计朴前总统也难逃重刑。另外,朴前总统被另行起诉的“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贿赂事件”至今还未进行一审首次正式庭审。

金敏京(音)记者,玄小恩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33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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