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韩法院认可同性伴侣健康保险被抚养人资格……性取向不应该被歧视

2月21日上午,在首尔瑞草区的首尔法院综合大楼前,胜诉的苏成旭(音)和金勇民(音)举行记者会。 (图片来源:金庚镐 高级记者)

韩国法院21日认定同性配偶符合国民健康保被抚养人资格。法院认为,不对同性伴侣提供社会保险优惠,是以性取向为由的无理歧视。此次判决首次认可同性伴侣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的权利。

同性恋者苏成旭(音,32岁)因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不认可其作为同性配偶的被扶养人资格将公团告上法庭。当天首尔高等法院行政1-3庭二审推翻原审判决,判原告胜诉,赋予了苏成旭被抚养人资格。苏成旭表示,同性配偶也应被认定为健康保险的被抚养人。

法院表示,公团只认可异性配偶的被抚养人资格,而不认可同性配偶的被抚养人资格,是以性取向为由的歧视。

苏成旭和金勇民(音,33岁)是一对婚龄5年的同性伴侣,2019年5月举办婚礼后到目前一直在一起生活。2020年5月,他们向公团询问“是否可以将同性配偶苏成旭登记为职场人金勇民的被抚养人”,公团答复称“若是事实婚姻关系,可以受理”。对此,金勇民进行了被抚养人资格取得申报,公团将苏成旭登记为金勇民的健康保险被抚养人。2020年10月《韩民族21》报道此事后,公团以“错误处理”为由,将苏成旭变更为地区入保者。为此,苏成旭将公团告上法庭。

此前一审判决原告败诉,认定苏成旭与金勇民为同居关系,但不能认定两人的事实婚姻关系。因为婚姻是异性结合。二审也未认定两人的事实婚姻关系。但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来看,仅以性取向为由差别对待,是违反平等原则的任意歧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是,承认无收入及无财产维持生计的人享有健康保险受保资格。

法院还表示,在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法等司法关系中,性取向不能成为歧视理由。在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公法领域,以性取向为由的歧视已无立足之地。

当天宣判后,苏成旭等人表示,今天我们在法律体系内的地位得到了认可。这是所有希望同性伴侣平等享有社会权力者的胜利,健保公团表示计划上诉。健保公团相关人士表示,将向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正在对判决摘要或判决书进行确认和研究。

郑慧敏 林在熙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080579.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