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李在明: 有必要实行总统四年连任制……修宪时或讨论将总统任期缩短一年

18日下午,在首尔麻浦区Nuri Dream广场举行的中央选举对策委员会女性委员会必胜决议大会上,共同民主党大选候选人李在明正在发表竞选承诺。 (图片来源:联合采访团)

18日,韩国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主张将“含分权性质的总统4年连任制”纳入修宪讨论范围,并表示若自己当选总统可将任期缩短一年。他率先提及了此前以“实现可能性较低”为由极力而回避的权力结构改制问题。

李在明当天在接受MBN电视台《News Wide》节目采访时表示,总统权利过大,而地方分权脆弱,单任制下总统一上任政府执政能力就走下坡路,以自我为中心行使权力。若想打造负责任的政府,就必须实行总统4年连任制,这是国际趋势。但他表示,自己并不赞成内阁制,应与议员内阁制划清界限。他还表示,5年内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方面看不到成果,城南市长连任后才看出政策成果是最好的例子,只有连续执政,才能对政策好坏做出实质性的中间评价,才能为国政竭尽全力。也就是说,为了政策的连续性和打造负责任的政府,需允许总统连任以便对政策的推行做出实质性评价。

李在明还就修宪时总统任期调整问题表示,各方就总统任期期限还未达成共识。地方选举,议会选举,总统大选就像每年换一次齿轮一样错综复杂,若想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调整总统任期,若现在就该问题可以达成共识,虽还不确定自己能否竞选成功,但即使缩短一年任期,也应将该事项纳入修宪范围。李在明还表示,缩短总统任期并不是很难的事。相对于国家百年大计、经国大典的修订而言,缩短一年总统任期并不是重要的事,完全可以做到。也就是说,为将总统4年连任制纳入修宪范围和调整每2年举行一次选举的周期,李在明表示可将自己的任期缩短1年。但韩国宪法规定,延长总统任期或变更连任期限对提出该修宪提案当时的总统没有效力。也就是说,即使下届韩国总统将自己的任期缩短一年,也不能成为总统4年连任制的实施对象。

但对于权力结构改制的可能性,李在明表示,很难就此达成共识。他表示,“烛光革命”后本来是有机会的,但错过了。将从可达成共识的部分开始,依次修宪,强化基本权利。若将加强各地方政府权利、经济基本权利和国家对环境的责任等写入宪法,就会分散过于集中在个人身上的权力。

赵润荣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politics/politics_general/1027892.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