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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册】若检察机关最终放过禹柄宇

登录 : 2016-09-10 02:26

国会运营委员长兼新国家党院内代表郑振硕(右)和院内首席副代表金道邑本月7日上午在国会运营委员会上讨论有关向青瓦台民政首席禹柄宇的证人进行取证相关事宜时正在耳语。(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检察机关对涉嫌与身为贪污•诈骗嫌疑人的高中同学保持长期“赞助勾结关系”的金滢俊部长检察官展开了高强度的监察工作。截至9月5日,《韩民族日报》独家报道其具有该嫌疑已有两天之久。金秀南总检察长对由四名检察官和十名调查官组成的特别监察小组下达了调查指令。对金滢俊所涉及的案件进行调查的首尔西部地方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也是被调查的对象。据悉,金秀南总检察长还曾下达指示称,“违法的这些人,无论他们职位有多高,必须对其严惩不贷”。

果不其然,此次事件和今年4月由于《韩民族日报》的独家报道而被公诸于世的前检察长陈炅准事件当时的氛围不同。该事件东窗事发当时,一直将陈炅准当做参谋的法务部部长金贤雄在媒体的连续报道之下仍然表现出“谁在那里胡说八道”的态度,并且像鹦鹉一样一直反复强调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是归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管辖。法务部其他高干也只是忙于护着自己的家人。貌似他们根本看不到韩国国民对检察机关充满不信任的这一事实。

如果金部长当时就大义灭亲地下达指示对前检察长陈炅准事件进行调查,那么结局又会如何呢?如果那样就可以避免像现在这样检察机关的光辉形象逐渐走向毁灭的状况了。笔者在采访此次“赞助部长检察官”事件的过程中突然萌生了上述想法。金滢俊部长检察官在6月集中调查案件时,与首尔西部地方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以及部长检察官等人士进行了会面,并对相关调查进行了讨论。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在确认了金部长检察官确实收受了嫌疑人1500万韩元的相关事实后却一直推迟对其进行调查。如果法务部切实地对前检察长陈某进行了严惩,那么首尔西部地方检察院将不会对金部长检察官案件的调查一拖再拖。对于部长绝不容忍检察机关内部的任何舞弊行为的强烈意志,西部地方检察院应该会非常紧张,因此也不敢与金部长检察官见面。

另一方面,金秀南总检察长所下达的严厉的监察指示被认为是形同虚设,这也是因为大家没有感受到他的“当机立断”。没有“当机立断”就无法表现出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检察机关内部的舞弊事件的决然的意志。此次事件不同于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检查室内检察官殴打嫌疑人致死事件被曝光之后前总检察长李明载(朴槿惠总统特别助理)立即辞职的事件。因为前总检察长李明载是检察官们最为尊敬的元老级检察官。

“陈炅准-金滢准事件”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检察机关在处理内部舞弊案件时都反映出在强者面前还是会低头的这一现象。首先来看看金滢俊的情况。众所周知,他是前国会议长朴熺太的女婿。前国会议长朴熺太是一名很有声望的政界人士,也是代表检察机关的元老级人物。甚至有人认为金部长检察官的官运亨通归根结底还是“沾岳父光”。

据悉,前检察长陈炅准也是依仗着李明博前总统的这层关系。实际上,他还曾参加了李明博前总统的接任委员会。他曾经干预因涉嫌赞助勾结而落选的一位检察总长候选人的人事调动,这是法律界公开的秘密。这就是前检察长陈炅准在李明博政府当时一直平步青云的背景。此外,他还曾担任过金贤雄部长人事听证会的准备团长。

对于这种有深厚背景的检察机关干部,检察机关内部不可能轻率地对其进行监察。如果想对其进行监察,就必须经过检察机关高层人士的“缜密”考虑之后才能批示。一不小心欲对其进行监察的检察官在检察官机关安排人事时还可能会遇到不利。检察机关高层人士不喜欢制造出一些对自己平步青云没有帮助的“令人头疼的事件”。检察官们称,“陈炅准-金滢准事件”就是这种组织上的问题所导致的结果。

李春宰 社会编辑部法律组长

检察机关若想恢复国民的信任,首先应该对内部的舞弊行为迅速而严厉地进行处分。不能只停留在“检察官是冷血的”这样的空谈之上,而应该用实际行动去证明。标志性事件就是对青瓦台民政首席禹柄宇舞弊案展开相关调查。而对于一直炫耀自己拥有“总统”这样一层顶级关系的禹首席的舞弊行为检察机关到底能否进行彻查,这将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命运。目前检察机关周围已经有很多人议论说对禹首席进行刑事处分并不容易。在此小编希望这不是检察机关为了将“舞弊案”合理化而进行的炒作。

李春宰 社会编辑部法律组长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politics/bluehouse/760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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