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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有意强行一度暂停的“无圣域”监察,大检察厅要求“先拿出根据”

法务部于19日取消了对检察总长尹锡悦的当面监察调查。图为19日上午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前随风飘扬的太极旗与检察旗。(图片来源:金慧允 记者)

法务部已于19日取消了对检察总长尹锡悦的当面监察调查。法务部最初计划的调查时间是下午2时,但在2时20分许表示今天没有走访调查。法务部解释说:“本计划走访大检察厅进行调查,以查明真相进而对检察总长进行监察,但因大检察厅拒不合作,所以没有实现在走访调查。”也就是说,没有出现法务部监察官室的检察官们前往大检察厅,尝试进行当面调查,而尹锡悦加以拒绝的“最坏情况”。但法务部表示无论地位高低、根据法律和原则履行程序,从而强烈暗示,当面调查尹锡悦的方针依然有效。这意味着,眼前虽然避免了灾难性局面,但矛盾的影响只是暂时沉到了水面下。

法务部突然决定暂停调查的原因

法务部于本月17日派监察官室的检察官们前往大检察厅,尝试协调调查日程,18日向大检察厅发送公文,通知“将于19日下午2时开始调查,请配合提供办公室和办公用品等”。目前的情况是法务部已经让了一步。对此,有人分析说,这是针对检方内部不满的“调整呼吸”。法务部监察官室检察官走访大检察厅一事传开后,一线检察官们批评说“这是对检察总长的公然侮辱”。既然监察检察总长是前所未有的事,就需要事先进行细致的日程协调,而这一过程被省略,法务部在勉强行事,从而引起了不满。大检察厅也援引《法务部监察规定》,强烈抗议。大检察厅称,法务部必须解释是否属于“有相当理由认定举报、违法事项构成刑事处罚或惩戒处分要件的情形”(《法务部监察规定》第15条)。“考虑到提交资料的数量和提交机关的人力等因素,应给予充分的准备时间”(第3条)的规定也是大检察厅感到不满的依据。大检察厅18日以上述内容向法务部发送公文,进行了还击。大检察厅的立场是“如果法务部书面提出充分理由对尹锡悦进行当面调查,尹锡悦会加以考虑”。对此,法务部反驳称:“(发送公文的)大检察厅政策企划课无权代理监察对象,也未经监察对象委托。对于监察对象个人违法的监察,通过大检察厅公文要求说明根据和理由是不合适的。”也就是说,要将尹锡悦和组织(大检察厅)分开对待。

还有人解释说,法务部取消当面调查日程的“调速”做法是为了奉劝尹锡悦辞职。这是一种事先铺垫,因为一旦正式开始监察,将无法提交辞呈,因而希望正式监察前逼尹锡悦自行请辞。检方有关人士表示:“据我所知,目前是为查明真相而调查阶段,所以不是正式监察。如果查到违法行为从而构成惩戒事由,正式开始监察,就会解除尹锡悦的职务,因此对其施压,逼其在开始监察之前辞职。”

“无论地位高低……”,当面调查立场强硬

法务部当天一方面表示当面调查因“大检察厅的不合作”而告吹,一方面又强调说:“此次事件的调查或违法行为监察,无论地位高低,绝无圣域,因此法务部今后将根据法律和原则履行程序。”这可以理解为不放弃“当面调查尹锡悦”的意图。尹锡悦被怀疑在调查LIME的过程中,对检察官吃请和在野党政治人说情负有“没有彻底进行调查指挥”的责任;至于其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厅长时期对Optimus案作无嫌疑处理的经过,已经通过审查调查资料完成基础调查,目前处于需要尹锡悦解释的阶段。特别是法务部认为,要查清尹锡悦与《朝鲜日报》 《中央日报》社长聚会问题,必须对尹锡悦进行直接调查,因为,要查明聚会是否适当,重要的是聚会当事人的陈述。

检方内外还有人预测“书面调查水平上的妥协”,但法务部的气氛非常强硬。法务部重视对尹锡悦的监察,所以没有讨论“洗脱嫌疑”的书面调查。如果法务部再次尝试进行当面调查,而尹锡悦以“不适当监察”为由拒不接受,则将被作为监察事项处理,并增添惩戒事由。另一位检方有关人士表示:“监察调查是否不正当并不是由监察对象来判断的。如果监察对象不履行配合义务,拒不接受调查,就有可能成为惩戒理由。”

玉基源 裴志贤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70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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