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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一审被判24年有期徒刑

图为4月6日下午2时10分开始的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一审宣判正进行电视直播。

“判处被告人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罚款180亿韩元。”干政事件的始与末,韩国前总统朴槿惠(6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4月6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2部(审判长金世润)对被控收受大企业236亿韩元(《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受贿罪)等罪行的朴前总统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24年有期徒刑,罚款180亿韩元。审判部门表示“即便是为了防止总统任意滥用国民赋予的权限,导致国政陷入混乱的不幸事件再次发生,也必须对其犯罪事实采取相应的严惩”,并作出如上宣判。审判部门随后谴责道,“随着被告人的罪行被一一揭露,让国政秩序陷入混乱,更造成总统被罢免。该事态主要责任在于将国民赋予的地位和权限分享给个人的被告人,以及借此干预国政、牟取私利的崔顺实”,“即便如此,被告人却毫无反省之意,始终进行让人难以接受的自我辩解,并将责任推卸给周边之人”。

审判部门当天判定,前总统朴槿惠涉嫌(滥用职权,妨碍权力行使、胁迫)与崔顺实合谋,从三星、乐天和SK公司处收受、索取236亿韩元贿赂,并强制要求31家大企业为Mir和K体育财团出资774亿韩元的行为有罪。但是从三星获得的财团捐款和以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后援金名义收受的220亿多韩元(第三者贿赂罪)没有被认定为贿赂。另外,对于“文化艺术界支援名单排除事件”,审判部门表示“因政治理念不同便从政府支援名单中排除的做法属于违宪行为”,“前总统秘书室长金淇春等人合谋,将一些人士从政府支援名单中排除的做法难逃滥用职权与胁迫之责”。

玄小恩 记者,金敏京(音)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39449.html?_fr=m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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