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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检方传唤前总统李明博仅五天后对其提请拘捕令……“担忧毁灭证据”

受贿110亿韩元、贪污350亿韩元、逃税30余亿韩元


全面否认客观资料,担忧“毁灭证据”

图为3月15日上午,李明博前总统以嫌疑人身份接受检方调查后,从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出来。(图片来源:共同采访图片)

本月19日,韩国检方申请了对前总统李明博的拘捕令。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特殊调查2部(部长宋庚镐)和尖端犯罪调查1部(部长申奉洙)在对李前总统的拘捕令中,列出了其有关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受贿、逃税、造成国库损失等三项,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贪污、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力,以及违反《总统档案管理法》,共六项罪名、十余项犯罪嫌疑。

检方相关人士表示,“从公司成立过程、资金筹措、公司决策过程以及公司利润归谁所有来看,我们认为DAS公司实为李前总统所有”。据此,适用于李前总统挪用的贪污金额达350余亿韩元,逃税金额达30余亿韩元。除其夫人金润玉女士使用的DAS法人信用卡金额外,贪污金额还包括1999年李前总统亲自向当时的社长金成宇(音)下达指示,免费乘坐公司名下的雅科仕车辆部分在内。

另外,除DAS公司外,适用于李前总统的受贿嫌疑金额达111.5亿韩元,其中包括三星代付的DAS公司诉讼费(68亿韩元)、前友利金融控股公司会长李八成(22.5亿韩元)、国家情报院特别活动费(7亿韩元)、DAEBO集团(5亿韩元)、公荐献金(4亿韩元)、能仁禅院(3亿韩元)以及ABC商社(2亿韩元)等。检方相关人士表示,“每一项嫌疑都是不可免除拘留调查的重大犯罪,而且账户明细、账本、报告书以及电脑文件等客观资料和核心相关人士的陈述,可以充分证明其嫌疑”,“但考虑到李前总统否认事实,直到最近还在继续对口径等,担忧其会毁灭证据”。

李前总统方面当天出示资料表示,“这是动员政治检察机关等所有国家权力机构,开展的‘除掉李明博’行动”,“将竭尽全力在法庭上阐明真相”。

徐英智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36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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