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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文艺界黑名单”事件终审判决: 涉案人量刑标准最高7年

青瓦台前秘书室长金淇春。(图片来源: 共同采访图片)

前青瓦台秘书室长金淇春(78岁)由于涉嫌指示“文化艺术界黑名单”的制作、管理一事而被拘留起诉,特检组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此外,特检组要求判处前文化体育观光部长赵允旋(51岁)有期徒刑6年,判处参与“黑名单”制作、执行工作的相关人员有期徒刑5-6年。

7月3日,在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0部(审判长黄秉宪)审理的“黑名单”终审判决上,特检组表示“前室长金淇春等通过‘分派’站队来分裂国家,企图颠覆历史的车轮”,阐明了判刑理由。特检组要求判处前青瓦台教育文化首席秘书金尚律(57岁)6年有期徒刑,判处前文化体育观光部长金钟德(60岁)和前青瓦台政务首席室国民沟通秘书官申东喆(56岁)、郑官珠(53岁),以及前青瓦台教育文化首席室文化体育秘书官金昭英(51岁)5年有期徒刑。

在当天的审判中,特检组助理李容馥指出,“前室长金淇春等侵犯了韩国宪法所维护的自由民主基本秩序的核心价值——自由”。其同时表示“被告人作为参谋,未能纠正总统的错误,反而同流合污,驱赶指出错误之人,并试图堵住国民之口”,主张有必要对被告人予以严厉处罚。

韩国前文化体育观光部长赵允旋。(图片来源: 韩民族日报社)

对此,前室长金淇春方面有5名律师出面,基于特检组所说并不属实的意见,表示将提出政治起诉,坚决否认了相关嫌疑。前室长金淇春的律师反抗称,“禁止这些人参加由政府赞助的活动是裁量性行政行为。特检组以不可以禁止左派团体参加由政府赞助的活动为前提,所以(反而是)特检组的主张脱离了文化多样性”。此外,律师还推卸责任称,部分禁止左派团体参加由政府赞助活动的行为是由青瓦台教文首席室等自行判断决定的。

前部长金钟德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作为前文体部长,由于在职期间的工作而引发国民非议,对此我感到十分愧疚”,“希望此次事件能成为依靠国民税收推行的文化艺术政策标准日益明确的契机”。前秘书官申东喆和郑官珠也表达了歉意。

对于批判朴槿惠政府的文化艺术界人士,前室长金淇春涉嫌指示策划、制作了黑名单, 所有“榜上有名”的文化界名人都被禁止参加由政府赞助的活动,并涉嫌与前部长金钟德一同强迫消极对待黑名单工作的文体部公务员辞职(滥用职权,胁迫罪)等而被移交审判。前部长赵允旋则涉嫌在任青瓦台政务首席期间,参与制作、管理黑名单等工作。

玄小恩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801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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