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末子案再审中检方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
“我赢了!我赢了!我赢了!”
23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79岁的崔末子走出法庭,举起左臂高呼。身穿紫色裤子与白色衬衫的她,脸上浮现着浅浅的笑容。韩国女性热线等女性团体成员以雷鸣般的掌声回应,高喊:“61年后的再审,崔末子无罪!”即便是本应维持秩序、提醒“请在法院走廊保持安静”的法院警卫,也只是默默注视着她,随即悄然后退。
当天上午11点20分,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5庭(审判长金炫淳)在第352号法庭举行了崔末子案再审的首次庭审。1964年,年仅18岁的她在反抗性侵过程中咬断施暴者舌头,次年却被法院以“重伤害罪”判处有罪。
■ 那时无罪,现在依然无罪
检方在省略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讯问后表示:“自大法院决定启动再审以来,我们全面复查了案情,并得出结论:崔女士作为性暴力受害者,在当时急迫且明显的侵害情境下采取了消极防御行为,不具有违法性。”检方接着表示:“(彼时)我们本应摒弃歧视性偏见,从法律视角判断案情,保护受害者免受社会偏见和二次伤害。然而,崔女士本应受到保护,却反而因检方的判断失误而承受痛苦。我们对此深表歉意。”
最终,检方请求法院:“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既不过当,也不违法。请予以无罪宣判。”
崔末子的辩护律师指出:“这不是因时代变化而得以无罪的案件,而是自始至终都应当无罪的案件。只是当年因检方与法院的错误判断才酿成冤案。苦难的起点是施暴者,而让苦难延续下去的却是司法机关。虽迟但到,如今终于得以纠正错误,现在,是法院回应正义的时刻。”
■崔末子:“愿我们的后代在没有性暴力的世界中,享有人的尊严”
在最后陈述中,崔末子表示:“国家再怎样补偿,也无法为1964年那天发生的、宛如噩梦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我恳请大家,永远铭记受害者家属血泪交织的心情。61年来,我以‘罪人’的身份活着。如今我唯一的希望和梦想,就是双手合十祈愿,韩国能通过立法,为后代打造一个没有性暴力的世界,让人们能享有基本人权与幸福生活。”
首次庭审结束后,她在记者面前哽咽道:“心情五味杂陈。哪怕是现在,检方终于承认错误,也让我感到正义尚存。各位为我倾注的努力,我真的无法用语言表达,只能说一声:由衷感谢。”
她的辩护律师金秀贞补充说:“最具意义的一幕,是检方主动承认过去的错误,为未能保护崔女士道歉,并请求法院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宣告无罪。希望法院也能承认曾经的错误,做出无罪判决,并向崔女士致以真诚的歉意与慰藉。”
1964年5月,18岁的崔末子在送别来家中做客的朋友后独自外出,途中遭到21岁的卢某性侵。卢某将她扑倒并强吻,崔末子在极度恐惧中担心“会窒息而死”,情急之下咬断了卢某约1.5厘米的舌头。尽管她坚称是出于正当防卫,但1965年1月法院仍以“重伤害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2年执行。
案发56年后的2020年5月,崔末子向釜山地方法院申请再审,主张当年检方调查存在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然而,一审与二审均以“缺乏客观明确的资料”为由驳回。但韩国大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判决称:“仅因除申请人陈述外无其他客观证据就驳回再审请求,理由不当”,遂将案件发回重审。今年2月,釜山地方法院决定正式启动再审程序。宣判将于9月10日进行。
金永东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