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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天价离婚案”二审判决 崔泰源应向卢素英分割1.38万亿韩元财产

蝴蝶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左)和SK集团会长崔泰源。(图片来源:韩联社)

在SK集团会长崔泰源和蝴蝶艺术中心馆长卢素英的离婚诉讼中,崔泰源被判决向卢素英分割1.3万亿韩元左右的财产。这较一审判决的1亿韩元精神损失费和665亿韩元财产分割金额,增加了20多倍。特别是,该离婚案的财产分割是迄今为止已知的最大规模财产分割。

30日,首尔高等法院家事2庭就崔泰源和卢素英的离婚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原告(崔泰源)应向被告(卢素英)支付20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并分割1.3808万亿韩元的现金财产。

此前,2017年7月,崔泰源曾以卢素英为对象申请离婚调解,调节未果后,于次年提起离婚诉讼。反对离婚的卢素英于2019年12月提起反诉,要求崔泰源向其赔偿3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并分割崔泰源持有的SK集团股票(价值约1万亿韩元)的50%,双方的离婚诉讼就此正式开始。

但问题的关键是,崔泰源持有的SK集团股票是否属于财产分割对象。2022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崔泰源向卢素英分割665亿韩元的财产、并支付1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且因难以认定卢素英对SK集团股票的形成、维持和增值做出了实质性贡献,所以未将股票划入财产分割对象。崔泰源也主张,相关股份是从已故前会长崔钟铉那里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得的“特殊财产”。因为这是崔泰源婚前拥有的固有财产,所以不属于婚后财产分割对象。

与此相反,二审法庭认为,SK集团股票属于财产分割对象。法庭表示,被告(卢素英)曾对SK集团股票的增值做出过贡献。SK集团股票属于双方结婚期间的共同财产,从该股票的上市和形成等方面来看,1991年左右(被告卢素英的父亲)卢泰愚曾向原告的父亲提供了大量资金。此外,(卢泰愚总统)还为SK集团股票的增值提供了无形的帮助。而且,在前SK会长崔钟铉收购太平洋证券和进军移动通信事业的过程中,卢泰愚总统起到了后盾的作用。

法庭认为两人的财产总额为4.115亿韩元左右,总财产的分割比例为崔泰源65%,卢素英35%。在35%的财产中,除了卢素英目前拥有的200多亿韩元以外,崔泰源还应向卢素英分割1.3808亿韩元的现金资产。法庭还表示,崔泰源长期与T&C财团理事长金喜英(崔泰源的同居者)保持不正当关系,表现出了完全不尊重一夫一妻制的态度。

卢素英方面的代理律师在当天法庭宣判后表示,对于法院(认定的)财产分割金额较一审有大幅增加的部分感到很满意,将就具体争议点进行研究,之后再进行处理。而崔泰源方面的代理律师表示,卢素英单方面的主张一个接一个被公开,这是直接违反非公开家事审判原则的行为。特别是,“第六共和国”秘密资金的流入以及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好处都没能被证明。崔泰源方面表示将继续上诉。

张贤恩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142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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