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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妇自愿卖淫”是言论自由?受害者李容洙敦促“重判”涉事者

24日一审宣判

11月23日,在首尔瑞草区的首尔高等法院,索赔案胜诉的慰安妇受害者李容洙紧握双手表示感谢。 (图片来源:白素娥 记者)

在授课过程中发表“慰安妇大多是自愿卖淫”的言论后,前延世大学教授柳锡春因涉嫌损害受害者名誉而被移交审判,近期该案件将迎来一审判决。针对该案件的审判已持续了近3年,受害者李容洙方面敦促“重判”涉事者。

22日,李容洙老人方面的律师在5日向一审法庭提交的意见书中指出,李容洙老人认为,柳锡春否认了在这场全球范围内史无前例反人类罪中受害者的受害事实,连慰安妇受害者的证言也被认作“谎言”,这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和名誉。因此,李容洙呼吁大家意识到本案公诉事实的严重性,并敦促法院判处被告人重刑。

柳锡春在2019年9月授课时,因发表“日本并未直接加害(慰安妇),慰安妇大多是自愿卖淫”的言论,引发了争议。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挺队协)于同年10月以损害慰安妇名誉和侮辱罪告发了该教授,并提起了民事诉讼。检方在第二年即2020年10月将柳锡春移交法院审判。

审判自2021年1月起展开,但3年来一直未做出判决。去年1月虽已确定该案件宣判日期,但法庭却再次围绕案件展开了辩论,法庭表示将参考大法院对世宗大学名誉教授朴裕河损害名誉案的宣判结果再做决定。去年10月,大法院表示,“对学术意见的评价,原则上应通过公开讨论和批评的过程进行,而非通过刑事处罚”。因此法院方面并未承认朴裕河损害名誉的嫌疑。柳锡春方面也以该判决为依据主张无罪。

对此,李容洙老人方面在一审宣判前提交意见书主张,“(大法院的判决)主要依据是,朴裕河的书中不存在具体否认慰安妇被掳或自愿卖淫的事实”,与此次事件不同。

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李容洙向警方提交了请愿书,要求对“侮辱慰安妇是自愿卖淫”的庆熙大学教授崔晶植进行严惩。 (图片来源:正义记忆连带)

李容洙方面还强调,“柳锡春并非研究韩日近现代史或日军‘慰安妇’历史的学者”。也就是说,不能将柳锡春的即兴发言和通过学术研究发表的出版物进行比较。

同时,李容洙还就柳锡春的发言指出,“这是单纯的在个人意志上的‘否定历史’的行为,目的是侮辱受害者,损害其名誉。将日军‘慰安妇’受害者视作‘妓女’,这既不是‘学术’,也不是‘表明意见’,而是明确的‘编造虚假事实’。”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4单独审判员郑金英,将原定于本月10日进行的宣判日期推迟到了本月24日。此前,检方曾要求判处柳锡春有期徒刑1年6个月。柳锡春在终审公审中反驳称,“大学是最允许自由表达意见的地方。”

此外,李容洙还对因涉嫌“侮辱慰安妇是自愿卖淫”而被警方起诉的庆熙大学教授崔晶植表示,“这是侮辱性的名誉毁损”,并提交了要求严惩崔晶植的请愿书。

金佳允 郑奉飞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125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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