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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接受最终审判后仍厚颜无耻狡辩的前总统李明博

因涉嫌借用他人名义侵吞公司资金,从三星等处收受巨额贿赂而被移交审判的前总统李明博29日被判有期徒刑17年。照片是今年1月8日在首尔瑞草洞中央地方法举行的上诉审后续公审中出庭的李明博。(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前总统李明博29日被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作为汽车零部件公司DAS的实际所有人,他20年间侵吞公司资金252.3亿韩元;让三星代缴DAS诉讼费用,从三星收取贿赂89亿韩元。这些核心嫌疑继一审和二审后,在大法院的终审判决中被认定有罪。从2007年竞选大国家党总统候选人之时起,他就被怀疑借用他人名义拥有DAS,时隔13年后终于有了最终审判。20多年的时间里,他先后担任国会议员、首尔市长、总统等选举性公职,不露声色地隐瞒借名财产,尽管有媒体不断提出质疑,检方和特检进行调查,却一向以“DAS是内弟和兄长的财产”这种厚颜无耻的谎言欺骗国民,其罪行实在深重。担任总统期间以国会议员等公职为代价收受贿赂5亿多韩元的嫌疑,不能不说是对委托了强大权限的国民的背叛。

尽管如此,李明博却毫无反省之意。整个审判期间,他一直否认嫌疑,声称是“政治报复”,而当天大法院作出判决背后他又发表声明,强词夺理地说什么“法治崩溃”、“大法院既不公正也不正义”。声明中“国家未来堪忧”的话令人禁不住失笑。且不说在任期间以四大江工程等各种失败政策给国民造成负担,单说身为一名卸任总统而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判有罪,这本身不就是有损国格的行为吗?抛开“担心国家”的虚伪,立即在国民面前跪地道歉,这才是作为一度履行总统职务的人士最起码的道理。

据悉,李明博处理完个人事务后将于于下月2日入狱服刑。他曾于2018年3月被拘留,一审判决后于2019年3月被保释,今年2月二审判决时再次被拘留,6天后因停止执行拘留而被释放,几度出入看守所的李明博如今需要服完16年左右的余刑。已经有一些人以定刑后已具备特赦条件为由提出了赦免论。保守在野党以前就一直主张赦免。然而,即使席藁请罪,特赦也要慎之又慎,更何况李明博没有丝毫反省之意,特赦于他简直就是不成道理。被李明博欺骗和背叛的愤怒国民决不会容忍。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editorial/967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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