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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韩国应成为和平协定当事者的理由

图为3月12日下午,在庆北浦项市松罗面祖师里海岸一带举行的韩美联合登陆演习过程中,抵达海岸的联合军队正在警戒前方。韩美海军陆战队和联合国军司令部下属的澳大利亚军队及新西兰军队一同参加了这次演习。(摄影:金凤圭 高级记者)

对于韩朝和平协定的赞反论调各半。反对者认为和平协定后美军一旦从韩国撤军,韩国会遭到共产化侵袭;赞成者则主张美朝和平协定是现实且妥当的选择。上世纪60~80年代朝鲜提出的和平协定方案在条件和当事国方面都让韩国难以接受。但进入90年代以后,朝鲜对于和平协定条件和当事国问题的立场发生了大的改变。1961年5月韩国进入军事政权后,朝鲜提议了以美军撤军为条件签署韩朝和平协定;1974年3月提出美朝双边签署和平协定,大概想要借鉴70年代初美国与北约直接通过“巴黎和平协定”解决问题的经验。此后直至80年代末,朝鲜一直坚持只与美国讨论和平问题、与韩国讨论统一问题的立场。

但是,1992年1月21日访问纽约的朝鲜国际书记金永顺向美国副国务卿阿诺德•坎特提出了破格提议,表示“可以在不要求驻韩美军撤退的情况下与美国建交,统一后也不会反对美军驻在韩半岛”。朝鲜此举可能是看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西德统一和东欧共产主义体制崩溃的情况,意图以驻韩美军驻扎为条件换取美国对维系体制的保障。

但此后在国际局势发生变化,吸收统一的恐怖渐渐消失之后的2000年代,朝鲜仍然秉持着同一立场。6.15韩朝首脑会谈后,金正日委员长曾对10月25日访问平壤的美国国务卿马德琳•奥尔布赖特说“冷战结束后美军发挥了稳定韩半岛局势的作用”,在1992年1月金永顺纽约提议的基础上强调了美朝建交的必要性。

3月下午,在庆北浦项市松罗面祖师里海岸一带举行“韩美联合登陆演习”, 韩国市民社会团体正在开展“反对韩美联合军事演习”抗议活动。(图片来源:韩民族日报社)

朝鲜在1992年金日成主席时期提出以保留驻韩美军为条件实现朝美建交的要求后,进入2000年代后,金正日委员长仍秉持着同样的立场,这一点颇为值得关注。这说明朝鲜已经充分理解了冷战结束后东北亚国际秩序的现状。问题在于金正恩第一委员长是否还会坚持这一立场?

曾在50年代初进行过3年战争的美朝若想实现建交,必须经过把停战协定转成和平协定的法律程序。从这一点看,建交与和平协定属于一种表里关系。去年10月份朝鲜外相李李洙墉在联合国总部出席会议时表示主张美朝应该签署和平协定。去年年末美朝曾在纽约进行秘密接触讨论和平协定问题的事实经媒体曝光后,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于今年2月17日提出“实现半岛无核化与半岛停和机制转换并行推进”方案,随后朝鲜于3月22日再次呼吁签署美朝和平协定的建议。

然而,由于和平协定最终将会取代停战协定,它并非只是美朝之间的问题。根据“10.4韩朝首脑宣言”的内容,停战协定的署名当事国中国以及实际当事国韩国都应理所当然地参与和平协定谈判。朝鲜如果坚持美朝双边和平协定,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和平协定和韩朝建交问题上,将一步也难以前行。

4月7日出席广岛七国集团峰会的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谈到了与朝鲜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问题。美国在对朝制裁局面中做出这一发言,无疑是考虑到了和平协定谈判的问题。说不定很快就会在中美的合作下开展“实现半岛无核化与半岛停和机制转换并行推进”方案。如果真是这样,韩国就应该提前制定好和平协定谈判的应对方案。

丁世铉 和平合作院理事长、韩半岛和平论坛常任代表

首先需要确认朝鲜是否还秉持着90年代以后金日成和金正日愿意接受驻韩美军驻屯作为签署和平协定条件的立场。在和平协定的当事国问题上,需要确认朝鲜是否还愿意遵守相当于“金正日遗训”的10.4宣言。10.4宣言第四条规定应由相关三国或四国一致宣言韩国战争正式结束,相当于韩朝就韩国以当事国身份参与结束停战协定与和平协定谈判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如果金正恩时代的朝鲜推翻90年代后金日成和金正日的立场,重新倒退回80年代以前的主张,他们所希望的和平协定谈判将根本无从开始。这便是现今东北亚国际政治的现实。

丁世铉 和平合作院理事长、韩半岛和平论坛常任代表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opinion/column/740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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