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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支持日本排污入海决定,但却第10年禁止进口日本福岛产食品

FDA禁止进口令99-33第十年生效

在日本决定排放核废水的40多日前更新

15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通过官网发布禁止进口令99-33,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的农水产品。(图片来源: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虽然美国支持日本政府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排放入海的决定,但据调查,自福岛事故发生后的2011年3月至今,美国已经连续10年禁止进口事故附近地区出产的农产品及水产品。

15日,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网站上可以看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放射性污染为由,发布了禁止进口日本产品的禁止进口令99-33(Import Alert 99-33)。

该禁令在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的2011年3月生效,并于今年3月4日进行了更新。据悉,这是在日本政府决定排放污水40多天前作出的决定。

禁令具体规定了禁止进口地区和禁止进口的100多种农产品及水产品。禁止地区包括福岛、青森、千叶、群马、茨城等14处,并且都具体列出了每个地区禁止进口的产品。其中包括牛奶、蔬菜、蘑菇、牛肉等农产品,还有三文鱼和鳗鱼等水产品。禁令中具体包括了日本政府这一期间采取的禁止和解除农产品和水产品流通的措施,其中包括石斑鱼、鳕鱼和贝类等。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禁令中表示,无需进行物理检查可直接扣留福岛等地的特定产品。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进口禁令的依据是“食品、医药、化妆品法”,涉及该禁令的产品无需进行经检查可直接拘留或拒绝进口。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为了防止这些产品给美国消费者带来健康上的危险,将继续与日本政府合作,将继续监测因放射性污染而引起的公共卫生危险,并在适当的时候解除进口禁令。

崔铉准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_general/99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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