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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日等15国参加的“世界最大FTA”RECP,历经8年最终达成协议

韩、中、日、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首脑最终签署《RECP协定》

韩国等15国签署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图为15日在青瓦台举行的 RCEP签署仪式上,文在寅总统同韩国通商交涉本部本部长俞明希在签名后合影留念。(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中国、日本、东盟等15个国家参与的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协定(FTA)——《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在开始谈判8年后最终达成协议。协定的签署还为韩日、中日带来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效果,即相互开放工业品、农产品、服务、投资市场等。本次协定在印度缺席的情况下签署并生效。政府介绍,为防止韩国对日本贸易逆差进一步增大,两国决定开放全部项目中的83%。汽车、机械等敏感项目排除在关税减让之外。进入韩国市场的其他日本产商品的进口关税减让期也设定为长期即10~20年,保护了韩国产业。

韩国总统文在寅以及东盟10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和韩国、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国首脑15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了第四次RECP首脑会议,最终签署了《RECP协定》。协定文本共20章(商品、服务、投资、原产地等),并有多个附件,共1.5万页。《RECP协定》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在域内贸易规模(5.4万亿美元)、域内生产总值(GDP,26.3万亿美元)和域内人口(22.6亿人)方面各占全球约30%,规模大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USMCA,3个国家)和全面渐进的环太平洋经济伙伴协定(CPTPP,11个国家)。印度去年宣布不参加谈判,没有参与此次协定的签署。以经济集团分类,韩国在RECP出口规模为2690亿美元(2019年总出口额的50%),远远超过USMCA(898亿美元)、CPTPP(1260亿美元)。政府表示, RECP协定将有助于今后拓展韩国出口市场及贸易结构多元化。

RECP协定还为韩日两国创造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效果,特别是对韩国产业和企业来说效果尤为明显。对韩国而言,日本是长期贸易逆差第一大国家(2019年为191.63亿美元)。韩国在RECP中应开放市场的项目(含暂不开放及例外),工业品和农水产品加起来共有1.2243万个(工业品约80%),日本有9091个。这一总项目数中承诺作出关税减让(立即或最长20年分批取消)的项目,韩日两国的比例均为83%。从韩国在RECP中对各缔约国的关税减让内容来看,对东盟10国适用共同水平,以该共同方案为本,但对日本、中国等其他国家,考虑到与对方的敏感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减让水平。在个别两国之间进行互相交换的过程中,附加了取消关说的商品项目和期限。

韩国未将整车纳入减让对象,而日本未将泡菜、辣椒粉等韩国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列入减让清单。政府有关人士介绍说,韩国对日方提出“韩国对日贸易逆差严重,而且日本还正在进行出口限制,所以在进口金额方面,日本应该作出让步,给予更多的关税减让”。韩国的汽车、机械等敏感项目不列入减让项目,韩国市场的阶段性减税期定为长期(10年、15年、20年)或长期维持现行关税,日后再行大幅完全减让(即所谓‘非线性减税’),以保护韩国产业。这意味着实现了互利平衡。

从两国间关税减让水平看,以进口额为准,日本对韩国追加减税2%(韩国76%,日本78%);仅从工业品来看,以项目数为准,日本对韩国追加减税2.4%(韩国91.7%,日本94.1%)。韩国的长期减税(10年以上)比例高于日本(韩国41.6%,日本17.1%),特别是韩国更多利用了20年减税(韩国455个项目,日本2个项目)和非线性减税(韩国105个项目,日本没有)。

RECP在中国-日本之间也产生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效果。中国和日本承诺将两国总贸易项目的86%列入关税减让对象,略高于韩日市场开放自由化水平。在“韩中FTA”已经执行的情况下,韩国企业与产业正在密切关注伴随韩中日三国市场开放而来的出口竞争关系。自2013年起,韩国政府为正式签订“韩日FTA”进行了16次谈判。政府有关人士介绍,由于韩中日正在讨论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在此次RECP框架下,三国一致同意在不纳入三国敏感项目的情况下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与已有的“韩-东盟FTA”(2007年生效)相比,RECP相互增加的减让项目达1000多个,市场开放水平提高到92%至94.5%(以项目数为准)。韩中日市场开放程度低于这一水平。

RECP成员国共同开放市场,韩国产业可受益项目有乘用车、货车、汽车零部件、汽车发动机、钢铁制品、合成树脂、轮胎、滚珠轴承、机械零部件、冰箱、棉纱、服装、清洁用品、苹果、梨、草莓、啤酒、绿茶、紫菜(干)、水产品罐头、黄鳍金枪鱼(冷冻)等,大部分现行关税率达到5%至40%。而韩国主要开放的农副产品(现行关税率30%至50%)有热带水果(榴莲、木瓜、番石榴、山竹果、柠檬等)和饮料(啤酒、菠萝汁等),但完全减税期大部分定为长期(未来10年后)。农水产品中的核心敏感项目(大米•大蒜•辣椒•洋葱•辣椒•冷冻明太鱼等)和进口额较大的主要敏感项目(菠萝•冻虾•冷冻鱿鱼、鲜鲷、鲜鲂等)不列入减让范围,从而加以保护。政府表示,农水产品中,部分开放项目也将降税幅度降至最低,或充分确保关税撤销期,从而减少了韩国农水产品的损失。《RECP协定》在东盟10国中的6国和非东盟5国中的3国履行国内议会批准、同意程序后,60天后生效,但未获批准的国家不生效。

赵启完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economy/marketing/969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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