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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韩国情院“根据大法院的判决,将公开韩军在越南战争中屠杀平民的资料”

登录 : 2021-03-26 02:30

民律越南工作组(TF)相关人士去年4月21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前召开记者会,要求法院审理韩军屠杀平民的国家赔偿请求诉讼。(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大法院最终判定,就越南战争当时韩国军人肆意屠杀平民的事件,必须公开国家情报院持有的资料。国情院表示将根据判决的宗旨公开相关资料。

大法院3部(主审大法官李东元)25日表示,在林宰成律师以国情院为对象提出的拒绝公开信息处理无效确认诉讼中,确定了原告胜诉的原审判决。此前,原审曾就林宰成律师要求国情院公开的信息表示,“这是可以确认韩国政府是否调查了屠杀事件相关人士等历史事实的史料,具有重要意义以及公开的价值”。大法院也认为这种判断正当,适用“审理不续行”制度,驳回了国情院的上诉。“审理不续行”是指认为原判没有问题,不进行本案审理并驳回上诉的制度。

从2017年11月提出诉讼到此次大法院的判决,林宰成律师在这约4年时间里与国情院展开了法庭上的斗争。林律师要求公开的资料是包含1968年2月韩国军队对越南“丰一、丰二村平民屠杀”事件的中央情报部(国情院前身)调查内容的文件目录。虽然一审、二审判决公开信息是正当的,但国情院以“如果公开相关资料,可能会明显损害国家的重大利益”,“调查当事人的私生活可能受到侵害”等为由一直拒绝公开。

国情院表示,将根据此次判决公开相关信息。国情院相关人士当天在与《韩民族日报》的通话中表示,“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正在进行,(相关程序)完成后,将按照判决的宗旨进行处理”。

因此,政府可能会查明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越南战争中韩国军队屠杀平民事件的真相。目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正在审理“丰一屠杀事件”受害者Nguyen Thi Thanh对韩国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但政府表示“难以相信受害事实”,不承认韩国军队加害的事实。“丰一、丰二事件”是指韩国青龙部队杀害越南广南省丰一、丰二村70多名村民的事件。据悉,中央情报部于1969年11月对该部队所属的三名军人进行调查后,留下了审讯记录和报告等资料。林宰成律师表示,“将确认(中央情报部)调查文件目录,以请求信息公开的方式查明实际文件内容”。

张艺智 赵润荣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988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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