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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像空气一样存在的“威力”滋生出权力型性暴力

登录 : 2020-07-23 12:01

22日上午在首尔市中区某会场举行的 第二次“首尔市长利用职权实施性骚扰案记者会”上,受害方代理律师金在莲(音)正在发言。(图片来源:韩联社)

“威力”即足以压倒对方的强大力量,这个陌生的词汇从两年前开始经常出现。“前首尔市长朴元淳靠职务上的威力对秘书施行性骚扰。”(2020年7月13日,受害人支持团体记者会)“涉嫌借助职务上的威力进行奸淫、猥亵,认定有罪。”(2019年9月9日,大法院对前忠南道知事安熙正作出的判决书)

安熙正(2018年3月),吴巨敦(2020年4月),朴元淳(2020年7月),连续发生的地方自治团体长性暴力案的本质在于“威力”。这些案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公职社会这一封闭组织中,处于不受监督或控制的最高地位的男性,以性暴力的方式,向因为职务序列处于“薄弱环节”的女性秘书(职员) 挥舞其“帝王式权力”。不仅是广域地方自治团体长,前全南咸平郡守安柄镐因涉嫌对郡厅女职员习惯性性骚扰等而被起诉,去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仁川西区区长李载譞去年1月聚餐后在练歌房与女公务员发生不正当的身体接触,尽管被检方暂缓起诉,却引起了争议。

控告前市长朴元淳的受害人支持团体本月22日举行记者会,表示“颇感需要联合各种力量以解决高级公职人员性暴力问题”,并呼吁“需要制定一个方案,防止将受害人的控告、陈诉及资料单方面交给(犯有性骚扰行为的)高层”。受害人披露4年期间先后向20多名首尔市官员诉说受害事实,并要求“希望由国家人权委员会而不是由利用威力性结构诱导控诉方保持沉默的首尔市进行调查”。

■什么是“威力”?

“威力”像空气一样存在,不像施暴和威胁那样大喊大叫,也不为肉眼所见。仅仅在两年前,“威力性暴力”犯罪还没有受到关注。“利用职务上的威力等施行的奸淫”在《刑法》第303条有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威力施行的猥亵”在《有关性暴力犯罪的处罚等特例法》第10条中有明确规定。这些条款规定,“在业务、雇佣或其他关系而受其保护或监督者利用其职务序列或威力施行性暴力应给予刑事处罚。但以往的“威力”型性暴力案例主要针对于威力关系比较明确或难以行使“性自决权”的青少年及残疾人,而针对成年受害人的案例则屈指可数。大法院判例例示,“威力指足以压制受害人自由意志的力量,不仅可利用施暴与威胁,还可以利用行为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或权势”。然而,只要不殴打受害人或威胁要“解雇”,就难以证明“威力”的存在,因此适用这一嫌疑进行起诉或定罪的案例事实上并不多。

从这一点看,安熙正案件改写了“威力型性暴力”的历史。“地位怎会剥夺别人的人权?”这是安前忠南道知事在一审判决公审中申辩无罪时所说的话。其主张是,作为道知事同时也是下届总统有望候选人,其本人地位并没有作为“威力”作用于受害人。事实上,负责一审的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1庭(审判长赵炳九)宣判其无罪,主张“威力存在,但没有行使”。这是一种认为高学历女性不会成为“威力”受害人的逻辑。但上诉审和大法院判定“(安熙正的)地位或权势构成足以压制受害者自由意志的无形力量”,从而认定像空气一样存在的“威力”对受害人产生影响。

■“威力”如何成为“性暴力”?

“在首尔市长的巨大威力下,不能提出任何问题”,这是本月13日韩国性暴力咨询所所长李美京(音)代替起诉前首尔市长朴元淳的受害人传达的话。安熙正案的受害人金智恩(音)也在《我是金智恩》节目中表示“不能说,不能提问题,这就是威力”,这等于对“为什么不在受到性骚扰后马上举报”的攻击给予的回击。金智恩表示:“因为知道他拥有的权力有多大,所以担心一切都可能被埋掉而不了了之。即使在发生性骚扰时立即向调查机关举报,也难以正确地进行调查。”金智恩透露:“决心控告并在律师的建议下会见记者的第二天,安熙正开始打电话来。”朴元淳前市长一案中,也有人怀疑控告事实已经提前透给了被控告人。

地方自治团体长们的“帝王式权力”有时还会表现为日常性的性骚扰与猥亵。在性骚扰事件发酵之前,前釜山市长吴巨敦已经因为聚餐时安排女职员围坐的照片遭人议论。据悉,安熙正的一些亲信也让女性坐在道知事旁边,直言不讳地说:“知事旁边有女人,才会开心。”(《我是金智恩》) 特意提拔年轻漂亮的女性为地方自治团体长担任秘书,通过将女性作为性对象对待以证明男性的团结和职位序列。

这与劳动环境不无关系,这种劳动环境将对地方自治团体长的“照顾”大部分转嫁为女性的职份。代表性的是让女秘书给市长收拾内衣,或让女秘书为道知事安排同儿子坐游艇游玩的日程,帮助地方自治团体长“管理心情”等。曾是特定公务员的金智恩不能不担心解除合同,控告朴元淳的受害人提供的证词显示了要求人事调动却每每受挫的经历。性暴力和劳动剥削是复合式结合在一起的。如果受害人是男性,即成为“作威作福”事件,可如果受害人是女性,则追究是否“同意”或是否有恋爱感情,从而变成了地方自治团体长的“女人问题”。女性学研究人员权金贤英(音)指出:“地方自治团体长可以在职业选择、晋职等方面广泛发挥影响,对受害人提出性要求本身就是滥用权力,就是暴力。强迫女性照顾掌权者让其开心,意味着劳动中存在的性别问题相当严重”。

■“威力型性暴力”何以反复不断?

延世大学文化人类学系教授金贤美(音)将韩国社会的“权力型性犯罪”分为两种,一是“权力炫耀型性暴力”,一是让女性作弱者状的“花间幻想”。金教授说:“很多情况下,地位高的男性把年轻女性安排在身边,视其为性对象,以炫耀自己的影响力,证实男性的组织位序优势。另一方面,还表现为以优秀领导人诉说个人孤独的方式秘密控制受害人。”两种情形均因为拥有权力,威力起作用才成为可能。

问题还在于,对于选举产生的地方自治团体长,缺乏监督和控制手段。地方自治团体长本身就是审批人,如果他们犯有性暴力,没有应对规定,也没有加以监督的上级机关。京畿大学犯罪心理学系教授李秀贞(音)指出:“选举产生的职位有一种倾向,由于是在长时间进行选举运动的过程中形成支持团体,为防御外界攻击,其组织运营更为封闭。这种结构造成的结果是,一旦其中易受威力影响的成员成为受害人,就无法积极寻求对策。”李教授建议,应向国家人权委员会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赋予选举产生职位和高级公职人员性暴力事件的举报与调查权。

“威力,它就是自有MeToo以来的整个进程”(《我是金智恩》)只有切断公共权力转为“威力”、威力转为“性暴力”这一恶性循环,才能结束这种反复不断的痛苦。

黄艺朗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women/954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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