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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渗透平壤”行动主导者——前韩军无人机司令逮捕令被驳回

登录 : 2025-07-22 02:44

7月17日,无人机作战司令部司令金龙大前往位于首尔瑞草区的首尔高等检察厅“内乱案”特检组办公室接受调查。图为其正在宣读事先准备好的发言稿。(图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法院于21日驳回了针对“无人机渗透平壤”行动主导者、韩国前无人机作战司令部司令金龙大(音)的逮捕令。负责调查此案的特别检察组正在查明该次无人机行动是否意在“利用朝鲜制造安保危机局面”,从而正当化紧急戒严令的发布,法院的这一裁定预计将对相关调查造成一定阻碍。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负责审查逮捕令的法官南世真表示,嫌疑人大体承认相关事实,且基本证据已完成收集。综合其在调查过程中到案受讯的情况与陈述态度、个人履历、居住与家庭状况,以及此阶段若予以羁押将过度限制其辩护权等因素,难以认定具备羁押的必要性与相当性。

赵垠奭特别检察组于18日以有逃跑和销毁证据之虞为由对金龙大实施紧急逮捕,并于次日以伪造及行使虚假公文、滥用职权、伪造公用电子记录、违反《军事刑法》中“虚假命令”罪等嫌疑申请逮捕令。特检组认为,金龙大与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共谋,于去年10月至11月间派遣无人机渗透平壤,造成军事紧张局势,并因无人机在平壤坠落而损害韩国军事利益(涉嫌普通利敌罪)。

此外,特检组指出,为掩盖该行动,金龙大伪造公文,并指示下属部队配合执行,涉嫌滥用职权等行为。此次逮捕令中暂未包括利敌等外患相关嫌疑,仅适用了伪造公文等指控。

金龙大的辩护律师李昇雨(音)在逮捕令审查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大致承认逮捕令申请中所列嫌疑,但强调该行动属于机密军事任务,具有一定不可避免性,同时不存在销毁证据或逃跑的可能。他指出:“承认在整理涉朝作战内容时,存在形成与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文件,或未完整记录相关作战信息等疏漏”,但“并未进行任何销毁证据的行为,过去四年也未更换手机,用于涉密通信的专用设备服务器仍保管于首都防卫司令部”。李昇雨律师补充称:“他是一名军人,若逃跑即属脱营,其后果显而易见”,再次强调不存在逃跑风险。尽管“普通利敌罪”并非此次逮捕令中直接适用的罪名,李昇雨律师仍对特检组在扣押搜查令中列入该嫌疑表示强烈担忧,指出:“我们已就特检组对该罪名仓促推进法律适用表达严重关切”,“若以调查普通利敌罪为由主张必须羁押金龙大,这种说法只是出于方便调查的考量”。

特检组计划进一步传唤金龙大,就包括外患嫌疑在内的相关指控继续展开补充调查。

姜在求 记者 朴灿熙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209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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