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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告,而是作为“证人”,时隔30多年后站上法庭的“杀人回忆”

图为1987年1月"李春载连环杀人案"发生现场,警察们正在进行鉴别和搜索工作。(图片来源:韩联社)

20世纪80年代中期让韩国国民陷入恐慌的连环杀人犯李春宰(音,57岁)将于2日出庭,残忍地连续杀害妇女后,长达30多年蒙着神秘面纱李春宰将首次露面。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2庭(审判长朴正济,音)将于2日下午1时30分在水原法院综合大楼501室举行“李春宰连环杀人第8案”复审,以证人身份传讯李春宰到庭接受讯问。

卷入“真凶争议”的第8案是1988年9月16日在京畿道华城郡泰安邑镇安里朴某家中发现13岁的女儿被强奸后身亡的案件。次年,被指认为案犯而被抓获的尹成余(音,53岁)在一审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上诉,表示自己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遭胁迫才做出虚假供述,但审判庭在二审和三审中均与驳回。尹某服刑20年后于2009年获得假释,在李春宰供认是自己的罪行后,于去年11月向法院请求复审。

检方和警方经复核发现,案件侦办当时对尹某有拷打和捏造证据等行为。最终,法院于今年1月接受尹某请求,作出了开始复审的决定,并将供认罪行的李春宰列为证人。预计,残忍的连环杀人犯李春宰将在审判中首次公开露面。

但上个月26日,法院方面以 “李春宰只是证人而非被告”为由,不允许采访团拍照。《法院组织法》规定,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或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可允许开庭前或宣判时在法庭内拍摄。

但公审开始后,如果审判长指名,证人通常会从旁听席等处走上证人席,事实上是不能拍摄的。审判庭方面称:“(李春宰)不是作为被告,而是作为证人出庭。证人在审判开始后会落座证人席,根据相关规定,不允许拍照,从维持秩序方面讲也不合适。”

此前,检方去年12月11日开始直接调查“李春宰第8案”时,曾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审议委员会会议,公开了李春宰的真实姓名。6天后警方也举行审议委员会会议,公开了李春宰的名字,但面部未被列入公开对象之内。

1994年1月,李春在因涉嫌在忠北清州强奸并杀害小姨子而被捕接受调查。 (图片来源:韩联社)

李春宰1986年1月从军队退伍,同年9月在京畿道华城郡安宁里杀害了李某(71岁)。这是悲剧的开始,该案件被记录为连环杀人案的第一案,此案之后至1991年4月,他先后犯下10起杀人案。

去年7月2日,京畿道南部地方警察厅调查本部在结案时表示:“李春宰曾杀害女性14人,并对另外9名女性实施强奸和抢劫。”大部分受害者在强奸后被杀。

受害者中甚至有小学2年级的学生。1989年7月7日,家住华城郡泰安邑的小姑娘金某(当时8岁)放学回家途中失踪,“华城小学生失踪案”因未发现尸首而没有被归入杀人案,但据查系李春宰所为。1987年12月水原华西站女高生被杀案、1991年1月清州女高生被杀案、1991年3月清州主妇被杀案等也被断定是李春宰所的罪行。李春宰因涉嫌1994年1月在忠北清州奸杀小姨子而正在服刑,加上这些案件,他在7年零4个月中共杀害妇女15人。

30多年来,这起连犯人的轮廓都没查清的连环杀人案件,去年7月经案件现场提取的DNA比对,被确认与涉嫌杀害小姨子而被关押的李春宰相符,从而揭开了连环杀人案之谜。该案共动员了205万多名警察,被调查者达21280人,嫌疑人达3000名,但李春宰所犯所有罪行均因超过公诉时效而无法进行处罚。

金基成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www.hani.co.kr/arti/area/capital/968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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